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前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一審到更一審都被判處死刑,經高等法院更二審認定有教化可能,今年初改判無期徒刑。經上訴後,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判決謝依涵免死刑定讞。
檢方指控,謝依涵於2013年2月對79歲的富商熟客陳進福,與57歲的實踐大學餐飲系副教授張翠萍夫婦下藥,再將意識不清的2人扶到附近紅樹林中持刀殺害,並變裝盜領死者財物。
謝依涵再一審到更一審都判處死刑。直到更二審期間,謝依涵一再表示願和死者家屬和解,甚至在最後辯論時落淚,盼透過修復式司法程序,讓家屬的憤怒「有更直接的出口」,她更痛哭說,「如果輪迴與地獄真的存在,我會到那裡去補償我的罪」,請求法官不要判死。
參考台大、警大教授報告 「矯正、再社會化可能性高」
更二審認為,綜合台大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警大教授沈勝昂的鑑定報告,認定謝依涵「矯正、再社會化可能性高,再犯可能性低」,監所相關矯正也使她有正向改變,因此即使只有一絲絲矯治可能,仍不應判死剝奪被告自新的機會,改判為無期徒刑。
更二審宣判時,死者陳進福的妹妹、妹婿哽咽痛批判決不當,希望法官別被兩公約綁架了,指謀財害命應判死刑,「這是兩條人命啊」、「此判決對不起兄(指陳進福)、嫂(張翠萍)在天之靈」。家屬委任的律師魏憶龍更是質疑謝女的眼淚,「不排除是她版本情節的一部分」,強調她從未真心認錯,也沒交代案情真相,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判處死刑是「天公地道」。
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二審的見解,認為謝依涵有教化可能, 已經認錯反省愧疚自責,矯正可能性高,判決謝依涵無期徒刑定讞,免除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