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化」的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口罩在現今全世界已經不止奇貨可居,各國甚至出現在中國機場停機坪坐地起價搶貨,陸運口罩經過他國被就地徵收,購買國控告徵收國強盜行徑。
臺灣得力於強大的製造產業、口罩從原料製作到終端均有產能、政府及早應對等條件,雖然大家還是要排隊才買得到口罩,但疫情控制得相對輕微,不若歐美國家重災區既沒有口罩庫存,還得面對口罩需求量暴增的慘劇。
事實上,大家好像沒有發現,口罩不只已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口罩更成為一般普羅大眾參與公民社會時,新的不可或缺的「證件」。
舉例來說,從今年2月開始,未戴口罩「不得」進醫院;4月開始,未戴口罩「不得」搭乘公共運輸如台鐵、高鐵、捷運,未戴者會被開罰或拒載。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如此,私人營運的計程車也容許司機以乘客未戴口罩為由拒載。尤有甚者,近日教育部更公布今年升學考試新的防疫措施,統測、國中會考兩次考試都要全程戴口罩,雖然口罩由試務單位提供,每名考生每天一片,但如果入場沒戴口罩,該科不計分。
同理,想像上在不久的未來,考選部也將公告參加國家考試應全程佩戴口罩、經濟部徵才考試亦同,還有去各級法院開庭、政府機關洽公、進入教育、文化等部會所屬各級學校、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入館參觀使用都應佩戴口罩。
換言之,未來搭乘公共運輸的條件從單純「購票」,變成要加上「好寶寶證明」—口罩。參加各種考試的要件變成「准考證+身分證+口罩」,甚至免費參觀的博物館唯一入館條件將是:口罩。
而且,不像駕照平常放在口袋,開車沒帶(或根本沒有)駕照,只要不被警察臨檢,公行政權力即無法開罰。口罩掛在臉上,所有人一望即知,醫院、捷運、公車、考場直接不給進,硬闖的人拒收、開罰、考試零分。連國人(終於獲准)寄送口罩給在外國的親人都還要去政府的戶籍系統驗明國籍及親屬關係。
我們不禁要問,我們是不是即將近入一個「無口罩即無法參與」的公民社會?
先不說,這些對人民遷徙自由、考試權、受教權,乃至接近使用公共設施的新增法律要件,到底有沒有足夠的法源依據?從有效防疫的角度來說,戴口罩固然迫切必要,但能不能拜託完全執政的蔡政府把法律要件、條款、罰則訂清楚?不要只靠「萬能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
至今全臺的口罩產量仍讓全體國人處在「省吃儉用」的階段,甚至我們世界級的數位政委還親自在網路上用標準的英文、德文發音教大家用電鍋乾蒸消毒口罩重複使用。但同時新聞斗大的標題及照片,政府拿著相當於全臺灣半日甚至一日產能總量的口罩援助既沒有邦交、檯面上也不承認我們存在的美國、歐盟等國,怎麼可能不觸動大家的敏感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