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是監督政府第四權」 學者憂NCC開放黨政軍介入管道

2017-04-2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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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NCC公告之《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邱家宜表示,媒體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因此政府對公共媒體應保有一定距離,不應干預太多。(李泰誼攝)

對於NCC公告之《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邱家宜表示,媒體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因此政府對公共媒體應保有一定距離,不應干預太多。(李泰誼攝)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20)日在立法院舉行「政府媒體轉型公共媒體嚴防看不見的黑手介入」公聽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月公告《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部分人士擔憂會有政府黑手介入媒體的現象發生。NCC對此表示,這是《廣電法》的子法,不會把手伸進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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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在3月公告《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其中第4條明訂,政府機關、行政法人等,得申請經營具「公共性或公益性」之電視事業。徐永明認為,這是以含糊的用語,放寬政府設立電視媒體之限制。他擔憂黨政軍可能因此控制媒體。

公共媒體如何維持獨立性? 財源成一大考量

台北科技大學教授江雅綺表示,公共媒體應支持民主政治發展、增加民眾對媒體親用權、維持文化多元性。過去央廣、中央社董事都是由政府指定,財源也主要來自政府預算補助。財源是影響媒體報導方向很重要的因素,而受到財源影響,就很難達到公共媒體獨立性的目標。她認為,公共媒體應該受到大眾監督,但要免於市場或政府力量的干預。

2017-04-20-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20日舉行「政府媒體轉型公共媒體嚴防看不見的黑手介入」公聽會-李泰誼攝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20日舉行「政府媒體轉型公共媒體嚴防看不見的黑手介入」公聽會。(李泰誼攝)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表示,媒體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因此政府對公共媒體應保有一定距離,不應干預太多。她認為,國家媒體轉型為公共媒體,是深化民主的重要方向,只要不是政府能直接指使的,制度設計都可以思考。

徐永明憂政府球員兼裁判 NCC:不會把手伸進媒體

徐永明提出,政府應作為受監督的角色,怎麼會又身兼媒體監督者的角色,形同球員兼裁判。而草案中並未明定「公共性或公益性」內涵,徐永明對將黨政軍可能再次控制媒體表示擔心。

針對上述意見,NCC綜合規劃處副處長紀效正表示,《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目前還在法規預告期,自3月2日公告起60天之內,希望大家提供程序性、細節性的意見。他並澄清,《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是《廣電法》的子法,希望外界不要誤解。他說,「NCC不會把手伸進媒體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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