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醫療人員負擔沉重,立法院不分朝野均有立委呼籲,盼能通過「公衛師法」立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政策小組15日也已邀請衛福部列席討論。衛環政策小組召集人吳玉琴受訪時表示,立法院也有跨黨派分別提出6版本,就等行政院的版本送入立法院,衛環召委也有在思考要排案。
據了解,其實行政院原本在上一屆的最後會期就要將「公衛師法」草案送來立法院,但是當時適逢選舉、醫界有不同意見,因此在討論後並未送出法案。本屆由於面臨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所以相關議題再度引起討論。
衛福部醫事司說明,2003年發生SARS流行疫情,重創我國產業、醫療體系及人民健康,加上近年來新興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如新興傳染病之流行、社區職場健康風險評估與促進、食品安全等,影響國民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此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藉由認定該類人員的公共衛生專長、專業,並推廣運用3段5級的公共衛生策略,以應社會需要、增進民眾健康。
民進黨團除了在15日召開政策小組討論「公衛師法」外,隔日,台大公衛學院長詹長權、台灣公共衛生學會理事長陳保中、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李德維、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高虹安、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等跨黨派立委,也與10多名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等相關科系學生,共同在立法院舉行「防疫要專業、公衛人歸隊」記者會。吳玉琴當時呼籲,行政院應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強調目前是最有機會過的時刻。
政院版草案明定公衛師專業不專屬 業務範圍有別於醫事人員
至於未來政院版「公衛師法」草案中,重點包括公衛師業務採有限度排他性,將是專業不專屬;業務範圍以社區、場域為主,有別於醫事人員,包括環境健康風險及方案、疫病調查及防治方案、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方案、食品安全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方案的規劃、推動或評估等;公衛師執行業務得受聘機構及開業的規定;公衛師有接受政府指定辦理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義務。
草案條文中,也預計將明定公共衛生師執行業務的禁止行為,包括將公共衛生師證書或執業執照租借他人使用;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評估時,為虛偽的陳述或報告;無正當理由洩漏因業務所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對於委託事件有不正當行為或違背其業務應盡的義務;利用業務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等。
草案也明定,公衛師執行業務時,應遵守的專業倫理規範及違反時的懲戒制度。對於公衛師公會的成立與運作規定,也預計將有明確規範。其他像是充任公衛師與應考要件、資格、請領證書應備文件與程序;公衛師執業的方式、接受繼續教育與執業執照定期更新、執業應加入公會及停業或歇業時應辦理事項等管理事項,也會在未來的行政院版「公衛師法」草案中,有明文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