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兆豐金旗下的兆豐銀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億8000萬美元。為了不再重蹈覆轍,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表示,目前為了防制洗錢,兆豐銀每年投入獲利的10%。張兆順也強調,兆豐銀被罰原因,不是涉及洗錢,而是「兆豐銀內部沒有防制洗錢文化」。
張兆順於2016年9月到職,他表示,當時內部對洗錢防制根本沒有概念,也近一步分析兆豐銀的遭罰原因。張兆順認為美國原先對於洗錢防制的觀念,是由過去的以「法條」為本,也就是以前銀行有沒有洗錢,依循的是主管機關的法令規定。而後來改為「風險」為本,也就是現在銀行必須自行建立防制洗錢的的系統,並且要說服主管機關信任系統,於是決定開始投入獲利的10%用於洗錢防制。
張兆順表示,國外分行所適用的資訊系統其實只是「帳務系統」,若出現異常交易,「根本不會叫」。他也舉出洗錢防制機制的實例,表示現在台灣只要一次提領新台幣50萬元以上的現金,就需要向主管機關申報。但實際上,有時往來客戶是收現金的商家,大筆現金進出是常有的事,但若平常用匯款交易的客戶,突然改變方式,要提領20萬元的現金,銀行內部就必須有機制注意到此種異常。
2018年時,紐約分行將完成第1階段系統建議。此外,兆豐銀總行目前有逾700人正在上反洗錢課程,且有超過70人已取得反洗錢防制師(ACAMS)認證,而這些費用都由兆豐金全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