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幾次運用通訊科技管控疫情。政府掛保障,蒐集的電子足跡只做防疫用途,疫情結束後會刪除資料。但誰能保證沒有駭客侵入,甚至政府內部其他單位不會見獵心喜盜用?
當年台灣街頭還未到處樹立起攝影機時,一些擔心「老大哥」會濫用攝影機監視民眾的人,開始憂心政府侵犯隱私;幾年後,攝影機廣布街頭巷尾,民眾遭遇各種意外,第一個想到的是去調攝影機畫面。如果發現攝影機故障,還會責罵政府不維修。
中國預計二○二二年全國設置逾六億部攝影機。這個「天網計畫」恐成威權政體監控社會的利器。不過武漢肺炎疫情期間,中國用「健康碼」做為民眾移動的通行證,大家也沒怨言地接受。
我們越來越習慣科技的便利性,也越來越願意為了便利犧牲隱私。台灣人似乎很有自信,認為台灣不會像對岸那樣大規模監控人民。
疫情期間,指揮中心也運用通訊科技管控疫情。先是用「電子圍籬智慧監控系統」監控居家隔離者,其法源是《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授予主管機關對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此外還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幾乎是空白授權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指揮中心在清明節長假透過細胞廣播服務(CBS),發送訊息給十一個觀光景點的遊客,警示人潮擁擠。民眾對CBS並不陌生,在地震等重大天災曾收到這類簡訊。由於它只是針對某個地區普遍發射訊號,不會辨識個別門號,因此沒有個資被蒐集的疑慮。
不過磐石艦疫情爆發後,疫情指揮中心又針對二十四名確診官兵到訪過的九十多個地點,發出二十四萬則簡訊,提醒那些確診者到訪時也在附近的民眾。
這次就不是CBS那種無特定對象的訊號發送,而是要求各電信公司明確找出特定時、地的門號發出訊息。也就是說,民眾的電子足跡不僅被電信公司掌握,也被防疫指揮官陳時中掌握。
「電子圍籬智慧監控系統」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虞。而政府各部門都掛保證,蒐集的電子足跡只做防疫用途,不會挪做他用,疫情結束後會刪除資料。但誰能保證沒有駭客侵入,甚至政府內部其他單位不會見獵心喜盜用?
民主制度是要對人性幽暗面做出制度性防弊。疫情當前,大家放棄制度性防弊;疫情過去後,也許掌權者已習慣便宜行事了。
*作者為新新聞總編輯,本文原刊新新聞第1729期。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