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連戰關中胡志強不吐錢 民進黨要抄家嗎?

2017-04-26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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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情境下扭曲的產物 勿以扭曲的法理埋下苦果

黨職併公職本來就是歷史扭曲情境下的產物,就像學官兩棲一樣,在解嚴開放政黨之後成為巨大爭議,威權年代一黨獨大,不論是民選公職或政務官,不是國民黨員者幾希,就像前考試院長關中所言,當年他是政大教授借調黨部,負責「政黨(黨外)協調」的他,當年是以「開明派學者」與黨外打交道,大概想都沒想到,三十年後會成為箭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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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夫婦金婚宴,考試院前院長關中(葉信菉攝)
前考試院前院長關中當年是以學者身份借調國民黨。(資料照/葉信菉攝)

政治開放三十年,上述問題當然都必須處理,所以現在學官兩棲最多只能棲四年(一次兩年,得借調兩次,以台大為例);黨職或一個巴掌數不完的救國團、民眾服務社或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等等,都應該結束,否則開放之後各政黨紛立,豈能獨厚國民黨?就像當年的社民黨、青民黨職同樣要求比照國民黨,成為公務員,國家不會被公務員拖垮也會被數不清的各政黨人員吃垮,若在加上民間團體,那不得了了,全民皆「公」。

已領者不論 條例實施後立刻依實際年資減計

事實上,黨職併公職的年資採計早在李登輝執政初期就予以廢止,只是當年並沒有把已經併入年資的一併取消,何以故?不是李登輝鄉愿,這就是「法律不溯既往」原則。當年,准了併計,三十年後不但要取消併計,甚至要當事人或相關機關吐回「溢領」的退休金,合理嗎?別忘了,即使「溢領」也是國家機關(考試院)核准的,「國家」能前腳說合法,後腳罵違憲嗎?如此處置又置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益於何地?

黨職併公職不合理,要切斷得更徹底,但也不能違背法律基本原理,三讀通過的條文,所涉範圍三百八十一人,已領取者,國家豈能說非法就非法,說追繳就追繳?已過世領撫卹者不追,在世者要討,這不是欺負活人嗎?最低限度合乎法理的作法應該是,已領一次金者不論,領月退者過往已領的不論,從新法公布實施日起以新年資計算所餘月退金,在設下兩萬五的地板門檻,該減多少就減多少!也讓被追繳者心平氣和。當然,當事人要打行政官司或再聲請大法官解釋,也是他們應有的權益。

至於民進黨「想像中的A咖」,連戰胡志強或關中等人,以「預估」其餘命到百歲而能「溢領」五千萬退休金,這豆腐未免吃太大了,曾經是黨職而任公職者,即使所屬政黨不同,好歹也曾為國家服務,月退俸是國家核定發給,又不是貪汙所得依法沒入,難不成,民進黨真要抄家嗎?世事循環因果流轉,無視法治的統治,絕對不可能達成轉型正義,只會埋下下一次覆滅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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