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一觀點:3C產品輸歐新規定(RED)解析

2017-05-15 06:40

? 人氣

今(2017)年6月13日起,凡不符合RED規定的3C產品,在輸銷泛歐盟地區時,可能會遭遇到擋關或召回的困擾。(資料照,美聯社)

今(2017)年6月13日起,凡不符合RED規定的3C產品,在輸銷泛歐盟地區時,可能會遭遇到擋關或召回的困擾。(資料照,美聯社)

緣起

4月間,國內有家生產智慧型手錶的廠商檢附歐盟(EU)2014年公布的第53號有關收發電磁波產品(Radio Equipment,RE)的新輸銷「準則」(Directive,本準則實務上簡稱為RED),來和我澄清一些出口歐洲的相關事項。有鑒於今(2017)年6月13日起,凡不符合RED規定的3C產品,在輸銷泛歐盟地區時,可能會遭遇到擋關或召回的困擾,而3C產品更是我國輸歐的主力項目,因此我將RED的主要內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RED內容

1.適用範圍

a.適用區域

歐盟28個會員國所組成的「共同市場」(或稱單一市場),是一個人員(包括公司)、資金、商品和服務等4項都可以自由流通的市場;而其他國家的人員、資金、商品和服務如何進入這個大市場的進口規定,都由歐盟統籌頒布的法令來規範,而不是依照個別會員國的法令。

歐盟頒布的進口法令,絕大多數也都同時適用於與歐盟簽有「經濟同盟協議」(EEA)的冰島、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和挪威等3國;但是若僅是規範商品1項的法令,因為土耳其已加入歐盟的「關稅同盟」,故也同時適用於該國。

RED為電磁波產品的進口規定,故此一規定便同時適用於歐盟28國、EEA 3國、以及土耳其等共計32國,我簡稱之為「泛歐盟地區」,本準則即適用於泛歐盟地區。

順便一提的是目前英國首相May所主張的脫歐立場,係屬不願與歐盟保持「泛歐盟地區」的關係,而頂多只願維持「自由貿易協定」(FTA)式的互惠關係;意即英國想自己獨立掌控所有的進口規定,而不願受制於歐盟頒布的法令,因此媒體稱之為:「硬脫歐」(Hard exit)路線。

b.適用產品

受本法規範的商品為具有發射和/或接收不超過3,000GHz電磁波功能的品項,故舉凡能上網的各式電腦、手機、衛星定位產品、導覽器材、目前正夯的虛擬實境(VR)、或掛上智慧」兩字的所有IoT相關產品或供這些商品下載的軟體都包括在內,這類已供商銷的軟硬產品即為RED所欲規範的[商用電磁波產品」。

20170209-2017台北國際書展9日開放一般民眾入場參觀,小朋友於故宮攤位體驗VR虛擬實境觀賞郎世寧畫作。(顏麟宇攝)
受規範的商品為具有發射和/或接收不超過3,000GHz電磁波功能的品項,包括目前正夯的VR。(顏麟宇攝)

但電信機構或基地台用的Fixed-line terminal equipment、軍方、國安單位或警方為維護國防或治安所需的用品、以及未達商銷階段的研發、實驗用品、或玩家自行組裝的產品等,則不在本法適用範圍內。

c.生效日期

本準則(Directive 2014/53/EU)內容已於2014年4月16日公布之日起,第20天後生效;至於32個相關國家為配合本準則的執行,應修正或制訂的內國法令,則應於去(2016)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立法程序並公告之。而這32個國家配合RED修正或制訂的內國法令,則已統一於去年6月13日一起生效實施。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