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遺餘力推動都市更新,金管會修正《商業銀行投資不動產辦法》,將銀行參與都更後的自用不動產比率從50%降低至20%,而且將取得自用不動產時間從2年放寬到7年,公股行庫大幅受惠,悉數都在摩拳擦掌,盤點著手中有都更潛力的土地或行舍,期望都更後多出來的空間可拿來出租使用,裨益公司的收益成長動能。
遺憾的是,台灣推動都市更新雖行之有年,初衷亦泰半是正向的,不外乎就是讓更新後的大樓結構更加安全,並對城市發展挹注新的活力,進而帶動整個城市的商業效益,但長期下來,國內都更案順利進行的少之又少,窒礙難行的案例居多。
都更案之所以推行不易,最大的障礙往往是卡在「不同意戶」極力反對。少許不同意戶不點頭,便讓建商、住戶之間陷入漫無止境的纏訟,連帶拖累都更案的進度。對於不少有意積極推動都更的銀行與建商而言,難免都會有「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複雜情緒。
真的是不同意戶太難搞、太貪心嗎?還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有沒有妥善解決的方式?台北市估價師公會理事長暨宏大估價師事務所執行長郭國任認為,長期以來,國內的估價制度就是沉痾積萎,也提出他認為可行的解決之道。
銀行不動產鑑價應符合獨立性要求
國內業界對不動產估價業務的認知,還有提升的空間。以一般本土銀行針對不動產估價來說,多數都是直接由行內員工來執行,估價完畢再決定放款成數;僅有少部分民營銀行願意將一定金額以上的案件委外估價。
這2年以來,部分國內銀行數度爆發房貸詐貸案,經過調查後可以發現:基本上弊端都是源於「內神通外鬼」,有心人士在估價程序上故意「放水」,導致估算出不合理的不動產價格,或是高估擔保品價值,一旦出狀況,銀行就只好蒙受意外的損失。
外商銀行的做法,多數都是外包給專業的鑑價單位,這或許值得本土銀行作為參考。郭國任舉外商銀行龍頭花旗銀行為例,花旗銀行的不動產鑑價制度和流程非常完善,過程中,委外的專業估價師屬於中立的角色,估價結果由編制多人的徵信單位來稽查,徵信單位會替鑑價結果記缺失,評鑑這家估價單位是否專業、客觀。
在鑑價過程中,銀行與鑑價機構由統一窗口聯繫,銀行的業務單位如往常一樣跑業務,但不准和估價單位直接聯繫,為的是避免業務單位對估價師提出任何質疑,甚至蓄意施壓。
簡單來說,花旗銀行的每個環節,都致力於一件事:讓估價錯誤而帶來危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回到都更的鑑價業務該怎麼做,其實也應當與外銀秉持相同的精神,力求獨立性、客觀性,讓估價工作回歸至純粹的專業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