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在月底即將召開兩會,其中人大重要議程乃在於審議預算與決算;每年解放軍軍費都受各方軍事觀察家與政治評論家關注,亦少不得指三道四各自解讀胡亂詮釋。國際社會對大陸國防費存在諸多誤解與偏見,再加上本年度兩會延期召開,因此整體預算確實可能失實,因此檢視共軍預算,須先有下列各點認識:
首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54條:「預算年度開始後,各級預算草案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一)上一年度結轉的支出;(二)參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本年度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以及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三)法律規定必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支出,以及用於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支出。根據前款規定安排支出的情況,應當在預算草案的報告中作出說明。……」因此兩會召開前,大陸各級政府年度預算早在年初就開始執行,人大審議根本上就是先斬後奏模式。
若是計算年度預算執行期程,當人大全體會議審議執行預算報告時,預算期程已過40%。再考量預算編列作業係在2019年入冬前就已完成,並依前述預算法第44條規定,應在人大年度集會前45日,就將中央預算草案初步方案提交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
據此依照全國人大原訂召開期程推算,該初步方案在提交人大財經委員會時,大陸疫情尚未全面爆發,因此除非後續有所修訂,否則其規劃結果必然未曾考量因疫情產生之預算支用變化。
本次疫情對於中國大陸社會產生重大衝擊,影響各級政府預算支用是不在話下,特別是針對醫療救治、封鎖疫區與維持民生活動運作來說,政府必然要增加甚多支出。但是從另個方面來看,疫情影響整個社會運轉,許多活動被迫取消或是推遲,其實亦會減少政府支出,或是讓預算支用與資金調配必須做出調整。
因此年度預算失實是無法避免,但若循定額包幹原則,授權預算支用單位自行調整,增加預算相互流用靈活應變空間,恐將是合理解決問題權宜措施,而人大自然必須無奈加以背書。
儘管如此或多或少必會喪失預算制度原有職能與約制作用,但在中國大陸黨政體制中,向來都是行政獨佔強勢主導地位,若期待立法或司法體系加以制衡,其實完全不符中共以黨領政實際運作狀況,因此只能說是在年度施政預算上,確實是計畫趕不上變化,預算審議也就只好將就些辦囉!
至於由人大所審議解放軍國防費則是指國防建設經費支出,其中包括由人事經費、軍事活動、武器裝備維修保養以及教育訓練所構成國防維持費,以及由武器裝備研發、採購與軍事工程等項目國防投資費等兩大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