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疫情推出紓困方案,但申請資格卻屢屢引發爭議,日前甚至傳出一名名下有價值4000多萬土地的男子,也因沒有存款而提出申請。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回應,只要房產是自住用途,以及土地無法產生事實上收益,都符合申請紓困的資格。
紓困申請資格從措施開跑至今仍風波不斷,除了有區公所表示民眾申請紓困的理由千奇百怪,更傳出在台北擁有2處房產的藝人恬娃也傳出有申請意願;而今還被爆,有民眾名下有價值4000多萬的土地,但因為沒有存款、符合申請條件,因此仍申請補助。
針對這類爭議,陳時中20日在記者會上說明,紓困補助並非以「中低收入戶」的標準來認定發放,而是為了幫助因為疫情出現生活困難的民眾,所以就算名下有房產、土地,只要是「自用」且無法產生實質收益,再加上沒有存款,各縣市公所審核就會從寬認定。
另外,陳時中也在會中公開目前紓困金核發的審核進度,新竹市已核定69%,為全台最快,其他則依序為桃園市65%、台南市47%、新北市46.8%、連江縣40%、台中市38%與台北市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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