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高院判決台新金逆轉勝?財政部:一定提起上訴

2017-05-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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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案二審判決17日出爐,財政部表示一定會提起上訴。(資料照,呂紹煒攝)

彰銀案二審判決17日出爐,財政部表示一定會提起上訴。(資料照,呂紹煒攝)

彰銀經營權案之爭,高等法院17日判財政部、台新金各有輸贏,不過高院指出,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被視為是台新金逆轉勝。對此,財政部次長蘇建榮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基於維護公股權益和全民資產的立場,一定會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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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經營權案17日二審判決出爐,蘇建榮下午率領國庫署等相關官員舉行記者會。蘇建榮說,財政部接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團研議判決內容,並基於維護公股權益及全民資產的立場,將依法提起上訴。

蘇建榮說,依法收到判決書後,20天內要提起上訴,因此財政部最慢6月底前一定會提起上訴。

國庫署長:沒有所謂的「台新金逆轉勝」

國庫署署長阮清華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反駁沒有所謂的「台新金逆轉勝」。

蘇建榮表示,高院判決不影響彰銀今年董事改選作業,財政部呼籲各界支持,共同守護全民資產。

財政部對彰銀案進行說明,表示與台新金沒有契約關係存在,即使存在,也已於第21屆改選時履行完畢,此可從判決駁回台新金控要求財政部移轉經營權上訴,就可以獲得確認。

財政部指出,經立法院決議,公股不得支持民股,財政部為行政機關,受立法機關決議拘束,所持有的股權不得支持台新金控股權代表。

財政部也提出彰銀股權結構今非昔比,財政部無法支持台新金取得董事過半席次、台新金要求董事席次過半未符比例原則,明顯違法公益及社會期待、表決權拘束契約,違反股東公平權益、台新金曾4度強行合併彰銀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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