旴衡我們的教育制度及環境,真是一個令人百思不解的畸型怪獸,因為在憲法的保障下,教育經費已有一定程度的比例分配,縱使仍然令人不滿意,但也還能接受,剩下的只是如何分配等問題。至於師資部分,每年從師大或教育大學等學校畢業之新鮮人,不計其數,相信這些每年畢業出來之優秀人才,已足夠在正規之學校教學環境中,滿足學生學習各種領域知識之需求。況且尚有為數不少流浪老師仍然未能進入學校教學職場,終日苦心等待每年通過學校甄試,始得以進入學校傳道授業解惑,作育英才。
豈料在如此豐厚之人力下,以及正規學校教育環境中,另有升高中或大學,甚至司法特考等各類科之補習班充斥街頭,可謂應有盡有,令人眼花撩亂!尤以台北市最具盛名「補習街」一帶之盛況,著實令人嘆為觀止!更遑論其他縣市,亦復如此,堪稱台灣另一個奇蹟!
筆者回憶讀小學時,班上就有部分同學每天放學後去導師之府上進行「課後輔導」,就因為自己沒去,所以每次月考、期中期末或臨時考試,成績總是不佳!然而這些參加導師「課後輔導」之同學,則每每成績斐然,在班上成為人人稱羡之優秀高材生。斯時自己內心不可諱言,總覺得能夠參加「課後輔導」真好,因為這樣可以在每次成績好,分數高,回家更是不會被處罰,反而有獎賞!
隨著時間流逝,在畢業後準備司法特考等各類考試時,總是終日不眠不休,千山萬水我一人,把所有時間全留給自己讀書,家人、親戚及朋友則放兩旁,管他婚喪喜慶,一切都等到考上再說,自然而然也隨俗地去參加「補習班」加強功力!然而為什麼大家一定都要去補習才行?難道我們從小學丶中學,乃至到大學這段漫長的求學時間,學校老師所教授之知識,那麼不足以應付考試?坦白說,我們在學校所讀、所學,以及理解的課程內容,真是沒有辦法和補習班相較?道理很簡單,說穿了,就是學校中部分老師留了一手!
回憶往昔不乏曾有新聞媒體報導,某考試之試題與某學者撰著之書籍內容相同?某考題與某學術雜誌內之文章不謀而合!甚至筆者在長年擔任台北市教育局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期間,所處理之教師申訴事件,亦有教師私自在校外擔任補習老師,而受到行政懲處之實例!而坊間更是流傳家長不惜花費高額補習費,將子女送入補習班,或某知名老師府上加強輔導之消息,而這些現象難道教育主管機關都不知道?充耳不聞!抑且默認這種情況之存在,只要不大張旗鼓,睜隻眼閉隻眼,等事情鬧大了再説?
教育要係百年大計,攸關我國未來國力之提升,這些部分老師在學校課堂上不願傾囊相授,卻因襲自古傳統以來「留一手」之舊思維及做法,以「化名」在校外全力「輔導」,為的是什麼,其實大家心知肚明。但這豈是應有之常態?
*作者為永嘉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北市教育局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