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文春》偷走我們的獨家!日本八卦雜誌開戰 《週刊新潮》指控宿敵抄襲

2017-05-19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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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新潮》指控《週刊文春》是「獨家小偷」。

《週刊新潮》指控《週刊文春》是「獨家小偷」。

以報導日本政客、藝人八卦聞名的日雜《週刊新潮》於最新一期踢爆,競爭對手《週刊文春》長期透過不正當手段,竊取該社刊登在電車車廂內的懸吊式廣告內容,依據《週刊新潮》的新聞標題製作新聞,根本是「獨家小偷」、痛批「文春砲」骯髒。《週刊文春》則否認指控,聲稱一切絕非事實。兩家雜誌長年佔據日本雜誌銷售榜的一、二位,這起抄襲風波也在日本造成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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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文春》在首頁網站頭條位置刊登「總編輯致讀者信」,聲稱一切並無不法。
《週刊文春》在首頁網站頭條位置刊登「總編輯致讀者信」,聲稱一切並無不法。

《週刊新潮》在25日號的期刊封面上,以斗大的字樣下標「骯髒的文春砲」、「獨家至上的背後/不間斷地瘋狂抄襲」,並以10頁大篇幅報導。由於兩家雜誌社都是在星期四出刊,發行《週刊新潮》的「新潮社」通常會在2天前(周二)中午左右,製作刊登報導的地鐵車廂吊掛式廣告,再交給經銷業者分至出版社等等。

《每日新聞》稱,《週刊文春》職員曾在新潮社完成製作作業後,到經銷商之一的「東販」(トーハン)總公司,和該社職員外借《週刊新潮》的吊掛式廣告影印,並將影本帶回公司。新潮社主張,《週刊文春》以影本為基底進行取材,而後趕在星期二深夜前完成報導,在25日號的期刊中,甚至還放上文春側職員影印廣告的照片,痛批《週刊文春》「盜取獨家」。

《週刊新潮》於最新發售的期刊中,痛批《週刊文春》是「產業間諜」。(翻攝週刊新潮官網)
《週刊新潮》於最新發售的期刊中,痛批《週刊文春》是「產業間諜」。(翻攝週刊新潮官網)

新潮社還舉出實例,像是在2014年9月11日期刊中,《週刊新潮》曾報導《朝日新聞》前評論員池上彰,因不滿該社不願刊登其對慰安婦不實報導的評論,而宣示出走的獨家,不料《週刊文春》不僅在同日期刊中刊登同則新聞,就連新潮在發售2天前,於網路上發布的內容都一併抄襲,其他案例包括2016年慶應大學生酒後暴行,及日本藝人高畑裕太生父謎團等事件。

《週刊新潮》編輯部16日接受《每日新聞》採訪時表示,他們對於《週刊文春》組織性地不當竊取他社獨家,感到很驚訝,同時表示會繼續深入調查。發行《週刊文春》的「文藝春秋」宣傳部則反駁指控,主張新聞報導本來就會關注其他媒體動向,該社未以不正當、非法手段獲取獨家、改寫別社新聞,所有報導都是自家採訪而得,盜用指控並非事實。被點名的經銷商「東販」宣傳部則說,他們並未與新聞社簽訂保密協定,新聞社應謹慎處理可能遭他社剽竊的文件。

被指控抄襲的《週刊文春》,編輯長於網站上強調絕非事實。(翻攝週刊文春官網)
被指控抄襲的《週刊文春》,編輯長於網站上強調絕非事實。(翻攝週刊文春官網)

法界:難以追究法律責任

立教大學名譽教授服部孝章表示,《週刊文春》事前調查對手的廣告內容雖然違背新聞倫理,但在新聞媒體界(包括週刊誌),相關人員在事前互相交流新聞內容已成慣例,故雙方間的爭鬥將如何發展,備受矚目。東京地檢特搜部前檢察官高井康行則說,新潮社和經銷商並未簽訂保密條款,故新潮側若想追究文春側的民事責任,門檻恐怕很高,加上文春側的不當行為也未確實影響《週刊新潮》的銷售量,要追究刑事責任也很困難。

《週刊新潮》與《週刊文春》都是日本知名雜誌,長年以報導日本政客、藝人的醜聞、內幕與緋聞打對台,銷量分別佔據雜誌業界冠軍及亞軍。《週刊文春》曾在去年獨家報導知名藝人Becky不倫戀,及前經濟再生擔當大臣甘利明的收賄醜聞,榮獲雜誌業界大賞,並有「文春砲」(形容其報導犀利,被報出來就像是被砲轟到)的稱號,《週刊新潮》也以知名作家乙武洋匡的外遇醜聞獲獎。據日本雜誌協會統計顯示,今年1月至3月的平均發售量中,《週刊文春》穩坐首位,《週刊新潮》則稍微落後,排名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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