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商機大,政府原本設定2025年要設置3GW的離岸風電,但由於台灣海峽風力強勁,加上躉購制度保障收益,國內外業者看好發電商機紛紛搶進,截至今年申請設置量更已超標3倍。業者的踴躍程度讓官員欣喜,然而,目前所有申請開發潛力場址的環評案,卻都因為主管的經濟部能源局未協助釐清行政細項,通通被環保署退件,無法進行環評,所有風場開發案也就此卡關,形成政府自己拖延離岸風電進程的怪現象。
根據經濟部規劃的離岸風電發展藍圖,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開發,是由能源局劃出36個風場(後扣除航道僅剩20個),再由業者自由申請開發,最後誰能在今年結束前取得環評許可,就能取得場址的專屬開發權。
離岸風電開發案 僅中鋼進入環評
為了搶得先機,各家業者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便紛紛遞件、希望能盡早通過環評,其中27、28號風場更有2家業者都申請專屬開發權,讓環評成為決定「獎落誰家」的關鍵。然而,據了解,業者儘管相當積極,至今卻只有中鋼的中能離岸風電開發案進入環評審查,其餘21件則都被環保署退回給能源局。而退件的關鍵,即是因為能源局在送件時沒有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1條之一釐清屬於環保署主管的事項,讓環保署無法收件、審查。
環保署高層也透露,環保署並非不配合國家能源政策,為了加快推動速度,早在第一波退件時就和能源局說明原因,能源局卻「屢勸不聽」,逼得官員還得在部會協調會議上,當著所有部會首長及政次的面「告狀」,但問題至今也仍未解決。
此外,從過去部分風場的審查狀況看來,能源局事前協調不足,讓許多不該在環評機制裡處理的問題一再出現,也拖累環評審查速度。好比漁業補償問題明明應由能源局和漁業署溝通,能源局卻卻沒有落實,讓漁業署代表及漁民屢次在環評上提出漁業補償問題,讓環保署相當困擾。
能源局官員:問題沒那麼大,與環保署溝通都很順暢
面對行政問題造成風場開發卡關,能源局官員則表示「問題沒那麼大」,所有環保署要求補正的資料,目前都已盡速釐清,會再把環評送往環保署。他也說,環保署突然多出這麼多環評案件,可能工作量一下增多、「壓力大、不會太開心」,但雙方溝通都很順暢。而且依環保署本周公布的環評改革,最慢一年審完的機制,業者只要能提供完整環評資料,並遵守相關法規,一定來得及在今年內審完。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表示,有些離岸較遠、生態影響程度較輕的風場,若業者資料齊全、補件速度快,半年內審完「應該沒問題」;至於離岸較近的風場,由於對白海豚、鳥類影響較大,可能需要多幾次專案小組會議以釐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