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萬公款直匯個人帳戶 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陳惠邦遭判2年徒刑

2017-05-2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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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陳惠邦涉嫌侵占公款被判處2年徒刑(KOKUYO@Wikipedia / CC BY-SA 4.0)

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陳惠邦涉嫌侵占公款被判處2年徒刑(KOKUYO@Wikipedia / CC BY-SA 4.0)

新竹教育大學(已與清華大學合併)前校長陳惠邦,據《自由時報》報導,遭檢調查出侵占校內用於發放獎學金的公款217萬元,又傳與中國簽訂學術交流計畫侵吞67萬餘元公款。新竹地方法院19日判處其2年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納3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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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55歲的陳惠邦原任職「竹師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明知基金會收入主要來自「校友捐款」,主要支出用於「獎學金」發放,陳惠邦竟於2010年4月侵占基金會100萬元,又於2012年2月侵占86萬元,存入自己帳戶。此外,同年10月,陳惠邦竟提領15萬元公款借給陳姓友人,11月又提領16萬元存進自己戶頭。

另自2013年起,陳惠邦擔任新竹教育大學校長,與中國上海市、溫州市、寧州市的教育機構簽訂5學術交流與培訓計畫,陳惠邦竟提供自己個人在中國的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帳戶,供中方轉匯活動經費。

據了解,陳惠邦藉此先後將27萬2千元公款據為己有,另在辦理溫州市教育局培訓協議案時,更侵占研修費用40萬6千5百元,直到檢調上門搜索,才吐出22萬4千多元的行政管理費與出差費。

對此,新竹地院於審理期間,要求陳惠邦繳回犯罪所得給「竹師文教基金會」,另也坦承犯行,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新竹地院昨依《公益侵占罪》與《公務侵占罪》,判處陳惠邦2年徒刑,緩刑2年,不過須於判決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繳納350萬元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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