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不僅無法壓服香港民眾,還會招致國際正義力量的全面阻擊。核心原因是它衝擊(超越)了所謂「一國兩制」的《基本法》,也是在侵犯整個人類公正的「司法秩序」!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理無權侵犯建築在當今世界最能體現(維護)「社會公正」的獨立的司法機制!如果說所謂「一國兩制」應該發生改變也只能是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極權體制」!中共的習近平政府企圖強開歷史倒車,只能再次證明自己是不自量力!
背負正義的香港民眾的堅強抗爭,儘管無法阻止強大的中共「北京政府」的嚴酷鎮壓,但一定會受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社會義無反顧的大力支持!因為香港具備他們的「根本利益」,維護自己的根本利益自然義不容辭!很明顯,美國等西方國家在香港有兩大根本利益:經貿利益和司法利益。維護香港公正的「司法機制」才能保障香港地區的「經貿公正」,習近平政府侵犯香港地區的司法公正,不僅是在侵犯西方社會公正的「經貿利益」也是在企圖以「國家名義」干涉香港地區(影響世界)的司法公正,顯然無理無據!因為全球化經濟沒有任何正常的國家政府有權干涉「經貿公平」,更沒有理由(資格和權力)破壞(改變)巳有「公正司法」的社會秩序!這就是說,美國等西方國家既有理由也有權力維護自己在香港的各種「公正利益」,更有必要維護人類公正的司法機制(價值)!
我認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既有充足理由干涉香港事務,也有足夠力量維護香港地區的司法公正和經貿秩序!換言之,香港的「司法獨立、言論自由、財產私有」是全人類的「根本利益」!沒有任何個人、組織、政府(政權)有理由可以撼動,因為它拿不出合理理由(理論)!
毛澤東為自己和中共創立了一套有利於維護「長期執政」的「三段邏輯」:投下大注、製造悲劇、綁民解危。譬如他發動「大躍進」造成餓死數千萬人的悲劇,卻通過「綁架民意」(發動文革)實現「解危」。後期的鄧小平、江澤民無不使用此方實現「進退自如」。為此,毛澤東一直被中共奉為「罪神」!然而,習近平雖然能夠嫺熟地運用「毛式三法」,但他犯了致命錯誤:公然挑戰美國!毛澤東只是在朝韓戰爭中應史達林和金日城的要求「被迫迎戰」美國,除了維護「家園」從來不敢「公然挑釁」(超越)美國!鄧小平不僅不去挑戰,還乞憐「和好」!江胡時期巳經將「和好」升級成了「暗箭傷人」(侵犯產權和腐敗滲透)。習近平的「強國夢」是對美國的「明槍搶奪」,但他沒有明白毛澤東和鄧小平都不會(不敢)做的根本原因是美國「背負正義」!因為美國有公正的「司法體制」和民選的「合法政府」,這種堅實基礎是難以撼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