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常委會正式獲授權進行香港國安法立法工作,有關法例將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頒布,即是由北京中央直接為香港立法,其中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和外部勢力干預」等法例,預計最快今年六月通過。
早前人大通過的修訂新版本,有兩處改動,其一是把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改成「行為和活動」,令涵蓋層面更廣;另一變動是對特首的要求由「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改為「開展國家安全教育」。
北京踐踏一國兩制的背後算計
北京這個激烈的行動及極端措施直接削弱香港「高度自治」,《國安法》可能牴觸香港實行保障人權的條文,日後更會出現「以言入罪」的情況。
由於欠缺條文細則,特首林鄭月娥及其他官員只能一味重複強調大家毋須擔心,法例只針對極少數顛覆國家行為的人。目前估計北京可能效法「澳門模式」,由當地新設立的執法部門處理,而審訊也在當地進行,不過會禁止外籍法官審理。
這次國安法的震撼,除了法例內容會侵害香港人權、自由及法治之外,由人大代為立法然後頒布執行的處理方法更影響深遠。這政治動作本身是踐踏一國兩制的行為,嚴重損害國際對高度自治的信心。究竟習近平背後是什麼考量?
根據港區人大代表民建聯葉國謙引述主管港澳事務的政治局常委韓正講話,中央審視反修例風波,考慮到特區政府推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有困難,因此在去年十月的四中全會已經決定引入港版國安法。
去年六月林鄭月娥因為香港人上街抗爭而擱置送中修例,被視為習近平一次重大的政治挫敗。在停止送中修法後,北京著手部署更嚴苛的國安立法。十月後,香港街頭抗爭激進化,林鄭月娥動用《緊急法》制訂《反蒙面法》,激化矛盾,港澳辦及新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多次指出香港出現本土恐怖主義。現在看來,其實是為了配合北京國安立法的工作。
用台北發生的陳同佳案去包裝引渡條例修法,本來就是特區政府暗渡陳倉的一步,將中共司法之手伸入香港,但又想避免政治代價。
習近平高舉反西方的民粹主義
結果中共的政治意圖曝光,林鄭月娥「出賣」香港行為引發了大規模抗議,遂演變成警暴及激烈的街頭衝突。如果送中修法及國安立法背後是同一考量,這表示「本土恐怖主義」、「港獨猖獗」、「勾結外國勢力張狂」並非真正理由。那麼究竟香港在什麼問題上觸動了習近平的神經?令得他決定逐步收回香港治權。
這必須從二○一二年習近平上場後中港及中美關係的脈絡去理解。習近平主義代表「偉大民族復興」的民粹路線,所以對外採取更加進取的外交政策,拉攏一帶一路國家,挑戰美國的世界領導地位;對內則加強控制,壓制新媒體興起後的自由化訴求,對新疆採取更強硬的鎮壓及同化政策,同時加強對香港的控制,逐步收回治權。這些動作可以統稱為一種「反西方的民粹主義」。香港在習主政年代成為了「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