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隨著蔡政府連任任期正式展開,外界引頸期盼居住正義終能落實,「囤房稅」議題也再度掀起輿論熱議。主導房市政策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表示「囤房稅是無效且無理的錯誤建議」,內政部也舉出數據強調「台灣囤房問題有限」,但相關說法仍難服眾。
先前內政部發布108年第4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六都中有四都再創新高,再次引發民眾對「居住困境」的熱議,並重新提及稅制改革、實價登錄2.0等蔡英文政府首任未完成的目標。
數日後,內政部再發布新聞稿,主張台灣「囤房問題有限」,並批評囤房稅的倡議者「僅依直覺想像恐造成錯誤推論,引發無謂對立與社會成本」。這種說法不免讓人疑惑,難道去年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連署所提出的「應課徵空屋稅」提案,抑或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等政黨提出的「囤房稅」修法,所對應的都是不存在的假議題嗎?
鑒於內政部特別強調「各項重大政策依據更詳細的事實基礎來規劃與推動」,本文將針對內政部新聞稿「囤房問題有限」之推論——四宅以上多屋者手中的空屋僅占所有空屋的7%——進行事實檢核與討論。
何謂空屋?論空屋數據之界定
在進入討論之前,容筆者先對本文引用的空屋數據及資料進行說明。台灣目前空屋數量估算有兩種方式:「人口及住宅普查」(註1)與「低度使用(用電)住宅」(註2)。
單就附表數據來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的空屋量與空屋率,均遠比普查為低。在前一次(2010年)的「人口及住宅普查」數據中,空屋率已達到19.3%(155.5萬間);而同年的「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呈現的空屋率則是11.17%(88.5萬間)。就引用論,由於普查每十年才辦理一次,且空屋數據更為驚人,故官方論及空屋皆引用「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包括此次內政部發布的新聞稿。
其次,不論以何項資料為依據,近年台灣空屋率仍達10%以上,相較歐美國家所認定3%至5%為合理、自然的空屋率,我國空屋率(數)過高實無庸再議。
再者,因本文係為回應內政部新聞稿「囤房問題有限」推論,故所引用的資料數據將盡量與其一致,即同樣採「低度使用(用電)住宅」作為空屋認定基準,並參照內政部引用的公開資料(註3) ,以利討論聚焦。
內政部數據未「歸戶」,多屋者認定與空屋計算失真
在內政部新聞稿中,推論「58.2%的空屋為一屋者持有,而四宅以上多屋者手中的空屋,僅占所有空屋的7%。」此說法違反常理、也受到廣泛的質疑。如果空屋有超過一半都為一屋者持有,那這些人要住在哪裡?縱使為鄉下有祖厝、人到都市租屋打拼的狀況,數量也不至於如此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