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近期對外公布「振興券」的領用、使用方式,引起了外界很多討論的聲音,甚至連同黨同志都有激烈的反對意見。而這次爭議點,其實在於許多人把紓困和振興方案,這兩種不同的政策目的搞混在一起,產生了一些並不美麗的誤會。以紓困方案來說,政府之前已經啟動約700億元的紓困,以發現金、助貸款、減負擔等方式,保住3萬多家廠商免於倒閉、34萬名員工免於失業等方式,來解決武漢肺炎的衝擊問題。而振興方案主要目的是刺激消費,活絡台灣經濟,所以方案執行方式必然朝向以最高的效益來達成這個目的,之所以不發現金,以1000換3000的「三倍券」,即是這樣的規劃。
對任何民主國家的政策而言,我們檢驗它的成敗,會從三方面來看:(1)要有明確的目的(2)要有實現目的的具體手段(3)要有具體成果可以檢驗。以這三種條件來檢視:政府這次推動的防疫政策,就能看出從防疫措施的目的、手段、防疫資訊的透明性,並且能夠有效的檢討過去防疫體制不足的問題,這是台灣防疫工作獲得一面倒的喝彩的原因。
同樣的標準,紓困措施初期造成的反彈,在於行政體系人員無法理解政策和執行細節,因此就無法對民眾說明清楚紓困的條件和程序,這就在實現目的手段上產生了問題。後來因此多花了時間,也做了一些調整,才讓紓困方案能夠執行下去。這一點在農委會對農民的紓困上就能看出差異,農委會針對有有農保的農民補助採取了主動便民的方式,主動將補助金匯進農民的農保戶頭,減省了申請、驗證、發放等程序,備受農民的好評。
這次規劃振興券,很多人以馬英九任內的消費券做例子,來檢討政府的「三倍振興券」,但這是「牛頭逗馬嘴」,因為時空背景和外部經濟影響不同,所採取方法和手段也不會一樣。民主國家的主權所有者是國民,透過民主選舉,在一定的期限內將行政權托付給政治領導者,這還是依循著國民意志來統治行事。所以政府所推動的政策,必須要能讓國民(主權者)可以能夠清楚判斷,亦即如前述所述的那三點來檢驗。但是在獨裁國家卻不必,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錯誤觀念領導著人民,這樣的國家,國民對於政策經緯是無法檢驗的,政策的透明性完全不存在。相反來説,民主國家政策的目的和實現手段如果不清楚,而且不能事後檢驗成果的話,統治者將失去正當性與人民的支持。
發現金是很多人的倡議,但許多社會福利的案例研究顯示:發現金除了有助於解決人民對於經濟恐慌的安定感,和增加人民幸福感之外,在促進消費力效益上是比較低的,並且會增加財政負擔。所以振興方案的推動,政府考慮到經濟時空和外在環境原因,行政院拍板定案發放振興三倍券,是期待能夠活絡經濟,而非紓困和救濟。目的性明確後,我們再來檢視發放和使用的配套措施,特別應該要去注意:政府人員能否完整理解政策流程和執行方式,而且要貫徹到基層執行單位,並能清楚向民眾來說明。
我們相信基層行政人員都樂於配合政府政策,但還是希望在上路前,能研擬更完整的配套措施,能讓執行人員有更多時間接受訓練,否則倘若出現民眾大排長龍、資訊系統出包、或者行政基層同仁過勞的現象,都讓政府美意打折扣。
當然更重要的是,三倍振興券的政策目的其實很清楚,到底能否達到政府所規劃的目標,人民會拭目以待,也希望大家給政府執行的時間,在年底之前,透過三倍振興券來驗證政策的成果與效益,這也是小英連任後第一個被檢驗的重要課題。
*作者為台灣農權總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