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的能源政策,因歷史、地理、資源和政治環境的不同而各異。美國、俄國和日本沒因發生核災而廢掉核電,顯示廢核電絕非世界潮流,台灣「非核家園」入法,顯而易見的是政治決定。
嚴格的說,「非核家園」不通,指的應是「非核電家園」。眾所周知,核輻射可用來治療癌症,除醫用外,核輻射在農業和工業上也有許多應用,台灣不可能完全「非核」。其實,每個人身上都有鉀-40和碳-14放射性核種,不斷的放出Beta射線,該射線為高能電子,此外,地表、建築物和大氣中都含些放射性核種,不斷的放出輻射線,而人體對這些低輻射劑量的傷害,有忍受、抵抗和修補的能力。
核電當然有風險,但在核電技術不斷改進後,核電的風險已降得非常低。由於核電的效益遠勝於風險,所以美國、俄國和日本發生過核災的國家繼續使用核電。
台灣不是不能選擇非核電家園,但因風能、日光能靠天候發電、不穩不能當基載,無法取代核電,廢核電必須增加火力發電,增加火電將排更多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與氧化氮,必將使空氣品質越來越差、地球越來越暖、雨越下越酸,颱風越來越多。
此外,因施行非核電家園而廢核四廠,政府必須用人民納稅款去償還花了三千億的建廠費,否則台電將因建廠巨大負債無力賠償而面臨破產。本來在常態下核四廠至少可安全的發廉價電40年,廢棄不但不能享用廉價的核電還要賠巨款。因此,廢核四廠,台灣民眾也得不償失。
2013年台電發電成本每度(1千瓦小時)核電0.95元、燃煤電1.39元、燃氣電3.82元,2015年台電購入電價每度燃煤電2.05元、燃氣電3.29元、風電2.26元、太陽能電6.66元。因此,因施行非核電家園而廢核電將使發電成本大增,電費勢必升高,台灣民眾將得不償失。
尤有進者,因施行非核電家園造成政治干擾,核一、核二面臨提前除役,再生能電和火電無法補足,夏日炎炎,台灣正面臨缺電的困擾。
各位看官,您願為施行非核電家園而付出這些代價嗎?
*作者為佛羅里達大學前核工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