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5日宣布最新裁決,保障所有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者在就業上不受歧視的權利,雇主不能因為性傾向等問題而任意懲處或開除雇員。此番判決立刻引發保守派宗教人士高呼,可能將「侵蝕」宗教組織「實踐信仰自由的權利」。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15日以6:3比數裁定,基於「性別在判決中是必須且無法偽裝的角色」,「(民權法案)第7條也禁止相關歧視。」大法官葛薩奇(Neil Gorsuch)在意見書中直言,同性戀和跨性別者若因其特徵或行為舉止而被解雇,顯然就是對不同性別的差別待遇,「性別是必要因素,且當雇主歧視同性戀或跨性別職員,該雇主明顯是針對性別做出決定」。
美國1964年制定的《民權法案》反歧視條款中,保障黑人、女性及少數族裔的就業權益,雖然禁止了基於兩性生理差異的性別歧視,但並未保障到不同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人。因此15日的最新判決,等於是將只有保障生理性別的《民權法案》延伸至LGBTQ族群。
然而判決一出,保守派宗教團體紛紛擔憂,許多宗教相關的組織負責人可能「陷入兩難」。例如擁有特定信仰的醫療照護機構、學校或是社會福利機構,未來可能因為雇員的信仰觀念不同而發生衝突。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s Ethics and Religious Liberty Commission)會長摩爾(Russell Moore)在個人網站指出,這起裁決可能讓擁有虔誠信仰的教徒在職場上遇到更多挑戰。
「這起裁決會撼動宗教自由,可能引發很多年的訴訟爭議,尤其是對那些對於性別跟性別認同有虔誠理念的宗教組織來說。」
著名福音派佈道家葛福臨(Franklin Graham)也批評,這起裁決將「侵蝕宗教自由」。葛福臨表示:「永遠不該迫使基督教組織雇用那些不認同其宗教理念的人,若一個人的生活方式與信仰破壞了該機構的創立宗旨和目標,也不能阻止該機構與對方解約。」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報導,葛薩奇是由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2017年任命,當時被視為「保守派新希望」,讓聯邦最高法院保守派以5:4人數佔上風,如今支持這起判決,葛薩奇也被視為「倒戈」,不免令保守派與宗教圈大感訝異。
西南浸信會神學院教授沃克(Andrew Walker)與福音派電台主持人艾瑞克森(Erick Erickson)都指出,過去不少人認為,川普任命葛薩奇也拉到了宗教保守派的選票,這種看法未來可能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