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地方選舉,民進黨預計採用雙軌制,針對11個「議員轉任立委或政務官」的選區,打算透過評選的方式,徵召35歲以下的年輕人、多元族群、對國家有特殊貢獻者代表民進黨參選,也就是所謂的35歲條款的「青年徵召制度」。據報載,民進黨選對會本週三(6月7日)就會進一步對青年徵召制度細節展開討論。
「青年徵召制度」絕對是一個鼓勵青年參政的管道。民進黨很敏銳地嗅到,時下年輕人已然走向「去政治的新政治」,過去那種訴諸關係、訴諸人情、訴諸經驗的動員模式已經失效了,年輕人更傾向透過觀感、專業、願景來選擇自己的認同。「青年徵召制度」就是要去擁抱接納這些新政治的人才。
當然,有許多深蹲地方的幕僚,自認受制於「青年徵召制度」所訂下的年齡限制。他們覺得自己默默付出了這麼久,好不容易媳婦熬成婆,卻因為色衰愛弛,淪為被黨內遺忘的糟糠之妻。從目前許多政治幕僚的媒體投書中,也能看出這層焦慮。
民進黨確實要好好珍惜這些資深的幕僚,但珍惜的方法,絕對不是放棄「青年徵召制度」。民進黨應該做的,是把握中央地方的執政機會,讓資深幕僚有晉升與流通的管道。正是因為這樣的管道封死了,幕僚才被迫要走上選舉這條路。
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曾說過,政治工作者在30歲的時候就必須做出抉擇,是要投入選舉,還是要擔任幕僚。就政治工作者的生命週期與育成階段而言,35歲的門檻確實有他的道理。
試想,我們希望5年後、10年後、20年後的地方政治,應該長成什麼樣子?是一個可以回應年輕人期待的地方?或仍是論資排輩、世襲政治、重視人情更勝於專業形象的封建政治?對此,我們必須從現在就做出選擇。
面對「青年徵召制度」爭論,民進黨要自問的只有三個問題:第一,地方政治是否需要更多年輕人投入?第二,我們是否需要多一點專業形象、少一點政二代?第三、排除政二代後,在35歲以下,是否有足夠優秀的年輕人?如果這三個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可以反對呢?
*作者者為國會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