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日公布監察院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的議題再度受到重視。提到人權,最受矚目的莫過於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共羅列三十條基本人權,顯示對人民尊嚴的基本尊重。
其中,第二十六條提及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在台灣,政府正不遺餘力的保障人民的受教權。例如十二年國教的實施,108年入學的高一生是十二年國教課綱的第一屆。除了國民基本教育,108課綱訂定核心素養的三面向及九項目,為促進個體全人的發展以及終身學習的培養之教育的基礎。意即培養具終身學習能力的公民,是政府教育的終極目標。
108課綱的九大素養中,以資訊素養和媒體素養與終身學習能力最為相關。資訊素養和媒體素養都是要養成公民具有批判性思考,並對蒐尋、檢索和使用的任何訊息做出判斷的能力,使公民有能力表達、發表見解並充分參與社會。批判思考和資訊真假識別能力,在假新聞充斥的現今社會尤其重要。政府若要打擊假新聞,避免假新聞傷害民主社會的發展,實有必要提升公民的資訊素養和媒體素養。
提升公民的資訊素養和媒體素養,現階段在國民教育部分,國小和國中有圖書推動教師將資訊素養融入課程,然而全台圖推教師僅有五百多人,加上每週十小時的閱讀推動課程,力量實在有限。而且,除了國小和國中學生外,其他年齡層的民眾也有必要強化數位技能、資訊辨別能力,以便在數位時代充分參與公共事務。
截至106 年統計,台灣計有國立公共圖書館2所(及所轄3分館)、直轄市立公共圖書館285所(含總館、分館及區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圖書館6所(區館)、縣市立圖書館32所(含總館、分館及區館)、鄉(鎮、市、區)立公共圖書館208所(含總館及分館)。總計全國公立公共圖書館536所、閱覽室410所、館外服務站 224處(詳見107年圖書館年鑑)。台灣的公共圖書館可以說是已普及各縣市、鄉鎮。
公共圖書館一向被視為公共領域的核心機構,無償地提供人民所需的各種資訊,目的在培養理性的現代公民。就人權而論,這乃是當今最為重要的資訊權。但為了落實這項資訊權,提升民眾資訊素養和媒體素養,允為其中要項。就其內容,除了資訊蒐尋能力的訓練,公共圖書館除了閱讀推動,實在有必要肩負起打擊假新聞的重任。國際上早有先進國家的公共圖書館已經在努力,例如美國圖書館協會的公共計畫辦公室,就編輯有假新聞議題資源,以引導館員教育讀者具備”知”、 ”辨識虛構”事實的能力。英國圖書館和資訊協會資訊素養小組發起#Facts Matter運動,希望幫助民眾、企業和政府發展關鍵技能和資訊素養,提高對假新聞和錯誤信息的抵禦能力。
台灣作為一個先進的國家,也不應落人後。公共圖書館可能的作法,除了編輯假新聞相關資源外,應培養館員查核假新聞的能力,開設課程讓民眾了解假新聞、認識假新聞對社會和個人的傷害,進而教導民眾如何辨識、查核假新聞,最後達到避免假新聞傳播的目的。甚至學習將真實訊息用幽默、好玩的梗圖或迷因包裝,讓大家忍不住想分享傳播。如同唐鳳政委建議,「要讓真實傳播的比謠言還要快,要靠迷因,但迷因不是空有其表,而是裡面有一個讓你記住後就能幫你抵抗謠言病毒的抗體。」
數位時代培養民眾的資訊素養和媒體素養,以增加民眾數位技能,是政府對抗數位排除的力器。希望政府能支援公共圖書館人力和資源,讓公共圖書館能落實維護人民「知」的權利之理想和重任。
*作者為世新大學資訊傳播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