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近日推出「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擬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並將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18歲;同時由於成年年齡變更,未來仍在就學中高中生只要滿18歲就可不經父母同意辦理結婚,引發討論。
法務部在15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內容指出,考量到時代變遷、世界主要各國規定及社會各方呼籲,再加上現行法制《民法》與《刑法》成年年齡不同恐有權責不相符之感,因此決議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另外法務部也提到,預計將《民法》第980條中規定的結婚年齡,由男18歲、女16歲改為同為18歲;另外也因18歲就已成年,因此將刪除《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修正案曝光後,在PTT(批踢踢鄉名實業坊)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成年本來就該對自己的決定負責」、「18歲早就該社會化了」;但由於成年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因此也有不少網友質疑「我覺得很多小孩會被騙」、「那18歲就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買車了484」、「太好了,以後會更多屁孩亂簽約了」;但有網友揶揄「不知道怎麼教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