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作為方面,金管會表示將和周邊單位,針對大同公司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的行為,採取下列措施:
第一,證交所將請大同公司本日赴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說明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的理由。
第二,投保中心及集保公司將發布新聞稿,說明本日參與股東會情形及對本事件的立場。
第三,金管會將請集保公司瞭解並查核相關股務作業,大同公司倘違反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6條有關股務內控制度規定,將處分該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
回顧歷次經營權之爭
這家百年老店近年營運績效每況愈下,卻又總是因為經營權紛爭占盡媒體版面。大同公司在創辦人林尚志之子林挺生於2006年逝世後,由第三代的林蔚山與林郭文豔夫婦主導,卻在當年爆發禍起蕭牆的戲碼,傳出林挺生大房次子林蔚東、二房次子林鎮源、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彼此結合勢力,打算奪下大同經營權,最後仍以失敗告終。
2008年,上演的是曾任華映董事長、卻被兄嫂林郭文艷拉下董座的林鎮弘「王子復仇記」,當時公司派請出與綠營關係深厚的林文淵,說服當時幫忙林鎮弘的「委託書大王」張永祥「保持中立」,讓林蔚山夫婦得以保住經營權。
再隔三年,林蔚山因為涉嫌掏空大同,江山既暮人寥落,就在這個時候,傳出市場派金主賈文中、林滄海有意搶進大同,最後在林郭文艷出面斡旋下,公司派成功守住全數董監席次。
2016年,因為大同連年虧損、不發股利,身為大同前十大股東的陳麗卿宣布,決定支持小股東成立大同自救會,準備在隔年爭取董事,隨後結合欣同、新大同投顧以及其他市場派同盟,但在2017年的大同股東會上,公司派以資格審查不符為由,剔除市場派提名人選,藉此保住經營權,市場派一狀告上法院。
該案一審經台北地院判決大同公司行為違法,股東會決議無效;大同公司立即提出上訴,但也遭到高等法院判決無效,迄今仍由最高法院審理,尚未定讞。
3年前的官司還沒解決,如今爭議又添一樁,即便公司派在股東會上大獲全勝,然而市場派立場強硬,緊咬程序瑕疵,這場經營權紛爭恐怕仍難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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