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分會前會長陳椒華表示,世界衛生組織認為,PM2.5在24小時內平均濃度達25微克,就會對身體產生不良影響,但環保署訂定預警門檻,仍然訂在35微克,至於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的PM2.5濃度標準,更訂在150微克,是不是等於所有固定污染源,未來「依法」都不用降載?
對此,工總副理事長林明儒強調,「大家不能只是用數字看待」,他說,《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已經溝通了2-3年,產業界對於民眾空氣品質的殷切需求都非常感同身受,也支持環保署制定一套確實可行的空污防治措施。
「不是一個法令下去 就要看到人頭落地」
「空氣品質緊急防制措施,不是一個法令下去,就要看到人頭落地」,林明儒說,台灣空氣污染問題,並非只是工業部門造成,PM2.5為例,境內污染源當中,移動污染源貢獻度為37%,工業部門只占31%,其他污染源則占32%,以移動污染源的污染改善為例,環保署訂定二行程機車汰換目標,是在2020年達成,電動公車的汰換設定2024年,即使河川揚塵的改善也設定在2020年,環保署就不該要求工業部門空污排放做到立即減量。
林明儒表示,工業部門過去幾年一直在配合政府污染減量措施,環保署統計資料也顯示,台灣這幾年的PM2.5濃度逐年降低,從2011年平均32.1微克,降低為2015年的22微克;超過54微克的紅色警戒的天數,台中空品區2015年共24天,雲林54天,高屏62天。
工總環安委員會小組成員也表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從預告到正式公告中間隔了很長時間,因為產業界對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的「降載」規定有很大疑慮,環保署所訂定空氣品質「預警」一級與二級的標準:PM2.5濃度35微克與55微克,以高雄小港為例,先前就曾發生180幾天內有110天超過上述標準,「等於是整個冬季頻頻預警!」
各縣市自訂空污防制計畫 工總擔心標準不一
工總擔心,這項緊急防制辦法,如果後續交由各縣市訂定轄區內「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屆時恐怕又會產生各縣市標準不一的問題。
由於台灣在廢核後,全台供電吃緊,現在連非夏季尖峰用電季節,台電備轉容量也頻頻亮紅燈,產業界擔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如果將燃煤電廠的「強制降載」的門檻訂太低,未來勢必衝擊全台供電穩定,
林明儒表示,過去4年空氣污染達到預警等級,工業部門都已配合政府降低排放,從環保署公布數據可以看出業界的努力,「透過產業界自律的自願性減量,是對經濟最有效措施,推動環境改善,千萬不要揠苗助長,最近又有一家石化業者(東聯)準備到美國設廠,台灣是沒有資源國家,不是地大物博國家,產業界如果被污名化,導致台灣走向『去工業化』,絕對不是人民之福」。
台電憂心 民營電廠冬季降載導致供電缺口
據了解,台電未來除了台中火力發電廠10部機組之外,高雄興達火力發電廠4部機組也必須視空污狀況配合「自願性降載」,至於林口與大林電廠的燃煤機組,都已經升級為「超超臨界」機組,大林電廠部分機組也已改為天然氣機組,目前台電最擔心的,反倒是民營電廠與汽電共生業者冬季降載或歲修所可能導致的供電缺口。
為避免《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實施後,可能影響全台供電穩定,環保署已採納工總建言,未來電力部門的降載,環保署應該比照經濟部能源辦公室,降載與否仍須視全國供電狀況整體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