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總統~台大學姊,
猶記得您當初競選時推出小豬撲滿的小額捐款模式,多少台大學弟妹爭相認購並推波助瀾,當時的我們支持的是台灣的改革,台灣的新面貌……
剛剛從即時新聞中得知,巴拿馬今日宣布與我國斷交,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學姊您也立即為此錯誤政策向全國人民道歉。而您於就任滿一周年時,曾公開表示「我不是為民調做事,我是為台灣做事」。如今台灣處於內憂外患之際,能否請您聽聽人民真正的心聲……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而司法更是攸關人民權益的司法! 尤其是與人民息息相關的行政法院,處理的就是人民與政府間的糾紛,您就任後主導與堅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在第二分組討論「設立專業法庭審理相關專業案件」議題,已經都決議通過由司法院設置專業的商業法院、勞動法院及稅務法庭,這些都是與選民權益有關的專業法庭。
昨日(0612)由黃國昌立委召開 【新瓶裝舊酒 稅務法庭專業嗎?】記者會,竟然有此誇張離譜又荒謬至極的事情,司法院竟然在日前頒布《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就在第4條第10款規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前三年內曾任各法院稅務專庭(股)之法官或其庭長、審判長,職務評定結果良好者」,即可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而司法院針對來自各界的質疑竟然還回答:「短期內希藉由法官的遷調改任,新派具有稅務專業證明書之法官至行政法院組成稅務專業法庭,實務上有其困難。」有困難,就可以應付交差、呼嚨全民嗎?「徵稅」是國家公權力對人民權益最直接的侵害,不論法官的良莠讓「三年內製作有關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之裁判書類40件以上」的法官一夕全部成為「專業」,這像話嗎?難道司法院是來扯學姊的後腿?
人民敗訴率高達94%,而被戲稱為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 法官稅務專業倍遭高度質疑,為改善稅務行政訴訟之審理品質與效率,才會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8條明定行政法院應設稅務專業法庭,辦理稅務案件之行政訴訟,以求擺脫行政法院為「駁回法院」、「敗訴法院」之譏。
如今司法院竟頒布《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讓目前辦理稅務案件的現任行政法院法官直接「就地合法」,繼續由原班人馬組成「稅務專業法庭」。由同一批人組成稅務專業法庭,到底「專業」在哪裡?司法院應該要提供審查稅務專業法官的基準為何,否則人民只看到救濟失靈的法官,卻能夠成為取得認證的專家,司法威信勢必徹底崩盤!新瓶裝舊酒,遭人民詬病的同一群人繼續阻礙台灣稅法及司法進步,還望學姊務必嚴正看待,學弟妹們期待您大刀闊斧重塑台灣為法治國家的正面形象。
*作者為政治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