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這一路來,從有沒有協商、有沒有兩制併行的共識,到責罵大法官事件,所質疑的都是這兩個機關始終在說謊。而且也有拿出證據。關於協商、共識的詐騙部分,大約已經人盡皆知,但青弘作家沒有觸及,在此略過不表。就針對喝斥大法官事件稍加討論。
拙文於7月6日刊登之後,7月7日在立法院考試院人事審查的公聽會現場,媒體要求採訪,我問了持麥克風的記者們一句話,所謂喝斥應該是文言文吧?請問翻成白話是甚麼?一個蹲著的記者說:痛罵。我回答:是了,這就是我聽到的。前面對現任司法院秘書長已經使用責罵,後面改喝斥,以表達更嚴重的責罵,或許我國文造詣不如青弘作家,他在同樣的脈絡之下,會有更高明的用字遣詞,但如果就是痛罵,這是我聽到的用語,青弘作家不是我,怎麼知道我聽到的不是這樣?
總共聽到四個人描述這件事,其中一個不在現場,這才讓我擔心傳言已經四溢。事後在媒體上出現的各種說法,我其實之前都沒聽過,尤其是究竟討論何等事項。此所以文章說過程沒人說得清楚,但所有的人共同的指認,就是呂太郎大法官被罵得很慘,被一直罵一直罵罵了四十分鐘,總統的語氣和態度是生氣很兇的。這些都有文字證據可以出示。嚴厲翻成白話,不就是很兇嗎?嚴厲地喝斥,因此有誇張嗎?為什麼不同的人描述現場狀況,不提討論的過程,卻不約而同對呂太郎大法官挨罵印象深刻呢?如果沒有這回事的話?如果罵得不夠兇而足以形容為嚴厲喝斥的話?
總統府的聲明說我憑空指控,現在在場人士紛紛跳出來確認,證明我的確從公民團體獲得資訊,那麼剛好證明,總統府才是對本人憑空指控。至於內容真實狀況如何,在場的人才能證實,我只能就所聽到的語句和所看到的文字轉述。
可以完全確定的是,呂太郎大法官當天冒著傾盆大雨趕到總統官邸,而且總統有生氣有罵人。如果在場的人事後陳述的細節略有出入,與本人無關,哪一種版本才是更精準,應該由總統和在場其他人士負責說明,青弘作家如果這麼有興趣,也不妨繼續扮演柯南,逐一找在場人士查證。如果就像我為了照顧已過世的母親,而在家中有完整的監錄設備一樣,總統官邸內部若也有監視錄影設備,那就更容易調查了。
對於一個曾經擔任大法官的人,我理所當然關心大法官的身分是否遭到辱沒,權力分立的憲法原則是否遭到破壞。要了解呂太郎大法官擔任祕書長時的工作表現是否不盡責,不是非命他立刻到總統官邸不可,不管是為了澄清事實、發洩怒氣或表演改革司法的誠意,都不是正當的目的。而方法上面,也有其他選擇,不是非要大法官到現場不可。總統當下如果沒有想到,現在應該也已經可以想到,在此不必自以為是地示範教學。但是為什麼當下想不到?不正是因為沒有把大法官必須和總統、立法院、行政院、其他憲政機關保持距離這件事當回事嗎?不正是因為沒有嚴肅認知彼此的往來,只能依據憲法的要求進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