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假面法庭,假面民主

2020-07-2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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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見圖)曾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記者會,表示慶幸自己能跟許多先進打開台灣民主。(資料照,盧逸峰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見圖)曾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記者會,表示慶幸自己能跟許多先進打開台灣民主。(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灣司法警政滿意度民調指出,有高達8成民眾不相信法官會公正的審理案件!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7月1日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指出法官未規避審級制度,同一人參與兩級審判,讓人民無法公正受審,造成司法不公。而最高行政法院對此發新聞稿,試圖澄清規避責任。部分法官知法犯法,身為執法人員卻帶頭違法,最高法院竟不認錯又想包庇,對於號召司改維護人權的政府,猶如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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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在6月29日出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記者會」表示,他自己生長在威權時代,親眼看到當權者利用政治及國家力量,箝制人民種種基本權利,而他也慶幸自己能跟許多先進打開台灣民主。但是,面對學者踢爆法官違憲侵害人權,不知政府作何感想?誠如陳志龍教授所說,這是假面法庭,惡例不改,台灣的民主就是假面民主。

基於公平審判原則,法官理應迴避,目的是為了建立公平法院程序,且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也明文:「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在在凸顯該案黃姓法官違法失職,侵害百姓公正受審權利。

法院判決攸關人民權益,甚至常是生存、財產等基本人權的問題,茲事體大,法官未迴避同案審判,已經觸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條「人人於其權利與義務受判定時,及被刑事控告時,有權享受獨立無私之法庭之絕對平等不偏且公開之聽審權利」換位思考,如果該法官也面臨同樣狀況,因法官未迴避案件,而造成自己的人權受侵害,她是否可接受?答案想當然爾,因為不公正的審理,任誰都無法也不應接受,所以政府更應明文解決制度漏洞問題。

當初因司法不公,民怨沸騰,小英總統上任即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但會議結束已三年了,司法改革何如?許多假案與冤案平反的新聞屢見不鮮,令人難以想像許多老百姓長期周旋司法不公,背後漫長的煎熬與血淚。總統蔡英文今年就職演說表示:「我要感謝台灣人民,是你們讓這麼不容易的事,在台灣發生」,但是人民想要跟小英總統說:「千萬不要讓這種殘害人權的事,繼續在台灣發生,這是我們對您的殷殷期許與厚望」

*作者為新竹科技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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