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賽裁判不公,球迷會用暴動或叫囂來抗議;但是課稅不公,人民為什麼不抗稅,只能吞忍繳稅?司法裁判不公,為什麼人民不反抗,只能暗夜哭泣?
20年來,我得到的答案是:因為公權力太大,人民反抗無效。但是,我要說:當立法、司法、行政三權聯手欺負納稅人時,國-家-很-危-險,古今中外皆然!
台灣看似美麗平靜,但因為政府缺錢,所以不管政權怎麼換人上台,總是沒有人敢動財稅大臣,甚至連稅務小吏都動他不得,只因為他們是幫國庫生財的人,尤有甚者,國家還編列上億稅務獎金鼓勵他們濫開稅單。
濫開稅單到甚麼程度?你就想,連一個被國家請去做遺產稅案公益服務的律師,都可以因此案被稅吏惡整1億多元的稅金,律師界聲援打官司,行政法院的法官卻選擇站在國稅局這一邊。哪天這種悲慘世界的主角,不會是自己或身邊親友嗎?
賦稅人權必須靠司法人權來保障。但不幸的是,台灣稅務官司的敗訴率接近100%,所以國稅局可以目無法紀,吃定納稅人。但這又代表甚麼?代表民怨!壓力鍋總會爆炸,為政者不可不慎。
有了這些基本了解後,現在,我必須要揭露一個全民應該同聲撻伐的事:
台灣司法及賦稅人權指標持續下滑,法稅界有識之士經過20年的努力,終於為全民爭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立法通過,希望藉由稅務專業法庭的設立,淘汰以稅吏為師的現任這些行政法院法官,遴選真正有財稅專業背景的法官,來還原納稅人應有的公道。
但現在我們必須承認,善良百姓永遠打不過藏身「錢」與「權」堆裡的惡魔們!當初法稅專家學者們所提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在立法時委員們被財政部唬弄,通過的法案已面目全非。更離譜的是,司法院訂定出來的稅務專業法官遴選方式,竟然是讓永遠站在國稅局那邊,那群以稅吏為師的法官們就地合法。讓人真不敢想像,未來每年稅收超徵,會不會從2016年的1800億,突破上2000億?這些都是民脂民膏啊!
最近就這個重大缺失,民間已有多場研討會提出解決方案,個人衡諸多項因素,比較認同「廢除行政法院」這個方案。第1個理由是可以直接斷除這些恐龍法官的權力,不讓他們繼續危害。第2個理由是現在許多優良的稅務裁判,都是從地方法院的行政庭出來,例如大家耳孰能詳的桃園地方法院的法官錢建榮,在審理林若亞薪資所得案時決定釋憲,進而惠及全國540萬戶納稅人。第3個理由是,現在地方庭行政法官考選時,有考行政法等人權相關法律,而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當初沒考,所以他們欠缺人權保護觀念。第4個理由是廢除行政法院,每年可以節省國庫7億元的預算。
對的事情要勇敢去做,對的話要勇敢去說,不論你在什麼位置,保護台灣你我都有責任!
*作者為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