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重創日本汽車業鉅子豐田的車輛暴衝與召修事件,可望在刑事訴訟方面塵埃落定。豐田與美國司法部18日達成協議,以12億美元(約新台幣365億元)和解雙方的刑事訴訟。但前提是豐田必須履行法院設定的幾項條件,並且接受外部監察員的監督。
司法部長霍德(Eric Holder)在記者會上說明本案關鍵:「今天我們可以確定地說,豐田對於這些召修行動的安全議題,刻意隱瞞訊息,誤導公眾。」12億美元是美國歷史上對汽車業者最重的一筆裁罰金額。
美國司法部長霍德18日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豐田和解案。(美聯社)
豐田則發表聲明:「對於這個問題,豐田4年多來一直與美國檢察機關合作。在這段時間,我們做了根本的變革,成為一家更能回應問題、更以顧客為導向的公司,我們會繼續努力做改善。」
不過據《華爾街日報》與《洛杉磯時報》報導,豐田雖然刑事官司已了,但仍面臨數百起民事訴訟,走出陰霾還需要一段時日。
2009年8月28日,加州公路巡局主管塞勒(Mark Saylor)駕駛一輛凌志ES350(Lexus ES350),帶著妻子、女兒和一位姻親去看球賽,在路上卻發現車子的油門卡住,不斷加速,他們打911求救,但車子仍一路狂飆到將近時速200公里,最後衝出道路,一車4人無人生還。
當局深入調查後發現,這樁慘案並非孤例,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調查顯示,光是在2010年,就有5位豐田的駕駛或乘客死於類似的暴衝意外。豐田對危機處理不當,雪球越滾越大,後來被迫全球召修超過1000萬部自家各型車輛。
豐田一直否認暴衝與車輛的電子系統或車用電腦軟體有關,強調主因應是腳踏墊設計不良、油門卡住或駕駛不當。不過去年在奧克拉荷馬州的一場訴訟上,陪審團裁定豐田的電子系統有問題,要為一場兩條人命的車禍賠償300萬美元。
此外豐田也因為違反聯邦車輛安全法規,挨罰6500萬美元;因為危機處理不當導致股價重挫,賠償股東2550萬美元。
在豐田逐漸走出陰霾的同時,另一家汽車業巨頭通用汽車(GM)卻陷入大麻煩,公司高層主管疑似對160萬輛車的點火系統瑕疵,明明知情卻不採取召修行動,至少導致31場事故,並造成12人死亡。司法部與國會已經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