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獨家:解密ECFA談判,賴幸媛曝光與王毅有祕密管道

2020-07-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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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都要面對內部龐大反對力量

「大約兩個星期,管道就設立起來了。」賴幸媛稱它為「德立管道」,既是陸委會的「得力」助手,亦可為兩岸關係「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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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慢慢測試,劉德勳在管道的表現很稱職,與鄭立中的溝通語言很精確,兩人也會相互引導對方,傳達王毅與賴幸媛之間的訊息,也暗自較勁。

ECFA談判期間,時任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負責建立與對岸的談判管道。(新新聞資料照)
ECFA談判期間,時任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負責建立與對岸的談判管道。(新新聞資料照)

這個「管道」首要面對處理的就是ECFA難題。這是兩岸最重要也最棘手的一項協議。重要是因為指向兩岸經濟合作的未來,棘手是因為雙方各自面對內部龐大的反對力量。

ECFA一開始困難重重,台灣社會也不那麼看好,加上全球金融海嘯,馬政府憂心台灣經濟在「東協加一(中國)」被邊緣化。但遇到八月莫拉克颱風,以及達賴喇嘛來台祈福,兩岸關係一度緊張,致使ECFA的協商前景充滿不確定。

當時賴幸媛將ECFA定位為「小而必要的經濟協議」,而不是「大而全面開放的自由貿易協定」,透過媒體為文定調「兩岸經濟協議不是萬靈丹」,讓中小企業與農民不受衝擊,也不會開放陸勞來台,逐漸取得國內民眾認同。

最後階段幾度差點破局

直到一○年初後,進入緊鑼密鼓的協商階段,「管道」發揮實質功能。經雙方高層拍板,陸委會與國台辦是政治與政策單位,負責總體文本,包括序言、架構、體例;而經濟部和商務部是業務單位,負責早收清單貨品項目內容,逐步加速談判進程。

賴幸媛透露,兩岸談判ECFA有三大關鍵轉折,也是最後階段幾度差點破局的原因:

第一,ECFA文本中加入「考量雙方經濟條件」。陸方堅持要有「WTO基本原則」,所謂基本原則是不歧視與國民待遇;但我方認為兩岸經濟量體懸殊,不可能完全依照WTO基本原則,而且ECFA是小而必要的經濟協議,所以必須加入「考量雙方經濟條件」。

賴幸媛說,考量雙方經濟條件是「守護台灣的安全閥」。最終談判結果,序言使用「WTO基本原則」,緊接其後加入「考量雙方經濟條件」,放在我方希望的序言位置。

第二,貨貿、服貿的協商起迄時間一直喬不定,最後敲定「有起無迄」。

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的起迄時間點,北京要求有開始和結束。我方考量台灣不可能全部開放,否則大陸產品就可大軍壓境。最後談判妥協,放個很模糊的文字:「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品(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盡速完成。」也就是「有開始,沒有結束」。

賴幸媛說:「兩岸先簽ECFA後,再跟其他國家簽FTA就容易多了。果然,台灣不久就跟新加坡和紐西蘭簽FTA了。」
第三,清單項目最後敲定,有利於台灣「中南部、中小企業和農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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