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27日裁定谷歌(Google)「濫用市場主導地位」,導致對手無法公平競爭,因此開出24億2000萬歐元(832.5億元)天價罰單。此一金額打破歐盟2009年對美國晶片製造商英特爾(Intel)開出的10億6000萬歐元罰款的紀錄,但仍遠低於谷歌2016年總營收──800億歐元。雖然谷歌母公司Alphabet光是手中的現金就多達820億歐元,不過受此消息影響,Alphabet股價27日重挫2.6%。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指出,谷歌濫用其在搜尋引擎市場上的主導地位,導致其購物服務Google Shopping在商品比價方面獲益,對手無法藉由創新與其競爭。更重要的是,歐洲消費者無法享受到創新帶來的優惠。「谷歌濫用其搜尋引擎的市場優勢地位,透過搜尋結果來推廣自己的購物比價服務,迫使競爭對手降級。谷歌的作法違反了歐盟《反壟斷法》(antitrust law)。」
谷歌90天內終止類似行為,否則還要支付更多罰款
谷歌必須在90天內終止類似行為,否則還會繼續被歐盟執委會重罰──Alphabet全球每日平均營收的5%。谷歌如果選擇前者,必須向歐盟保證服從並解釋如何實施。谷歌有權向歐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谷歌在歐洲31個主要經濟體都是網路搜尋的龍頭,在大部分國家的市佔率都超過90%。27日的裁定也將衝擊谷歌的圖像、新聞、旅遊等服務。
丹麥籍的歐盟執委會商業競爭事務專員(部長級)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谷歌曾經產出許多創意產品及服務,給人們的生活帶來豐富內容,但谷歌在購物比價服務方面的策略卻未能給消費者帶來更多權益。相反地,谷歌濫用其在搜尋引擎市場上的主導地位,導致其他競爭者權利受損。
谷歌2004年進入歐洲購物比價市場,剛開始時處於弱勢地位。2008年起,谷歌開始改變策略,利用自身強大的網路搜尋引擎推動Google Shopping服務,使Google Shopping流量大漲,而其他購物比價服務流量驟降。歐盟委員會從2010年開始調查谷歌這一行為。
平均而言,當使用者輸入搜尋關鍵字,Google Shopping的相關結果會優先出現,其主要對手如TripAdvisor、Expedia的結果則押後到第4頁,較小型對手排更後面。但是90%的使用者會在瀏覽第一頁的時候就進行點擊,由此可知谷歌真的是肥水不落外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