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學者瑪格麗特.拉丁(Margaret Radin),觀察這些愛麗絲夢遊仙境般的「合約」。「協議」與「承諾」的神聖概念,對於羅馬時期以來的契約建構之發展而言相當重要,但如此神聖的概念,如今卻退化成「護身符」般的信號,「僅意味著那些使用繁瑣文字的企業,想讓接受的用戶受其約束。」拉丁將此「隱私徵用」,解讀為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侵占他人權利的手段。她認為從法律規範與合約建構層面來看,這些「合約」是道德與民主的「衰退」,這種扭曲的手法,重新塑造民主程序賦予用戶的權利:
「將民主程序換成企業自己設計的系統……用戶如果想與企業進行交易,就必須進入一個他們打造而成的法律環境。」
對這種墮落、倒退的操作來說,數位環境向來是重要媒介。金指出過去的紙本合約,其實對合約行為有自然約束力,因為紙本合約需要印製、寄送以及歸檔等成本。紙本合約需要實體簽名,企業就比較難對顧客施加壓力,要求顧客詳閱長達數頁的細小文字。但是在數位世界中,合約根本「沒有重量」。合約的內容能持續增加,而且合約的複製、發送或是建檔,也完全無需額外成本。企業得知法院承認點選拆封或瀏覽拆封合約的法律效力後,就貪得無厭地擴展這種墮落合約的規模與內容,「目的是為了從消費者身上,榨取與交易本身無關的額外利益。」此現象跟在第三章探討的行為剩餘開發同時出現。當時,有悖常理的古怪「隱私政策」開始納入服務條款協議中,使此類隱私權徵收條款再次大退步。就連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FTC)的前理事長喬恩.萊博維茨(Jon Leibowitz)都公開表示:「我們都知道消費者根本不讀隱私政策。」
二〇〇八年,兩位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的教授,估算閱讀這些隱私政策的合理時間。他們發現大家在一年內會碰到的隱私政策,需要花七十六個工作天才讀得完,全國需付出的機會成本大概有七千八百一十億美元。今天,這兩項數字又再度攀升了。不過時至今日,多數用戶仍對這些「強取豪奪」的條款渾然不覺。正如金所說,消費者的不知不覺,正好允許企業「在不進行協商的情況下獲得用戶權利,並在監管機關與用戶搞清楚發生什麼事之前,狡詐貪婪地建構、發展這些手段。」
監控資本主義補位登場
在iPod問世的十年內,新品種的經濟力量迅速補位登場,讓隨意的搜尋、按讚或點擊行為被某些公司據為己有,當作可追蹤、分析並轉換成利潤的資產。這就像有條鯊魚安靜地在表面行動下方潛伏盤旋,偶爾躍出水面咬一口鮮肉。最後,這些公司開始將這些違規行為,解釋成「免費」網路服務的必要交換條件。他們認為如果要享有資訊、連結與其他數位商品的回饋,並自主決定取得服務的時間與地點,就必須貢獻個人隱私作為代價。他們的推諉說詞,讓人忽略其行徑掀起的劇變,徹底改寫資本主義與數位世界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