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監控資本主義初登場
威脅與懲罰日益壯大,
天使開拓的回頭之路守衛森嚴,
詩人和立法者不得其門而入。
――威斯坦.休.奧登,《來自中國的十四行詩》,第二首
二〇〇七年,臉書推出Beacon服務,將其包裝為「一種在社會上散播訊息的方式」。Beacon讓臉書的廣告商能在網路上追蹤用戶,並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於個人網絡中公開用戶的購買紀錄,這項魯莽無恥的操作,令許多用戶氣憤難平。他們不僅在線上追蹤顧客的行動,更越權任意掌控、公開用戶的個人資料。臉書創辦人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被迫關閉此計畫,但在二〇一〇年,他聲稱個人隱私不再是社會規範,興高采烈地宣布將鬆綁公司的「隱私政策」,來反映這種自利的新社會狀態主張。臉書用戶強納森.崔恩(Jonathan Trenn)針對自己的Beacon經驗寫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祖克柏顯然是沒讀過:
我從Overstock網站訂了一組訂婚鑽戒,準備在新年的時候給女友一個驚喜……不出幾小時,我就接到一通令人驚訝的電話。我的好友歡天喜地的打電話來「恭喜」我訂婚!!!你們能想像嗎?Overstock竟然在我的公開臉書即時動態上,公布我的消費細節(包含產品連結跟售價),而且還通知所有臉書好友。所有臉書好友都收到了,包含我的女朋友,還有她的朋友等等……這些行徑我完全不知情,也沒有經過我的同意。驚喜就這樣毀了,我怎麼能不氣?
這種入侵他人隱私,狡詐惱人的行徑,就這樣毀了這份特別的計畫,毀了對我跟女友來說一輩子難能可貴的回憶。那些認為這是絕佳商業操作的臉書跟Overstock員工,我真的好想把他們的脖子扭斷。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在網路上恐怕是史無前例。我的人生,有一部分就被這件事給毀了。
在許多違反民眾對提倡導向操作之期待的案例中,最邪惡的恐怕就是無所不在的「服務條款協議」。法律專家將這些協議稱為「定型化契約」(contracts of adhesion),因為它們使用戶陷入「要就要,不要就拉倒」的局面,而且完全不管用戶是否願意,自顧自緊追著用戶不放。服務條款或使用條款協議等網路「契約」,也稱為「點選即視為同意」(click-wrap),因為根據研究顯示,多數人根本就在未詳讀協議內容的情況下,就點下「我同意」的按鍵,使自己捲入不公平的合約關係中。在許多情況下,當你在瀏覽某個網站時,即便不知情,也已經被強制同意其服務條款協議了。學者指出,這些數位檔案又臭又長,而且內容錯綜複雜,某種程度上是為了降低用戶詳讀全文的動機。此外,雖然使用者是在未詳讀條文的情況下被動同意合約內容,但多數法庭都維持此類合約的合法與正當性,許多網站因此都放心使用此類契約。美國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約翰.羅勃茲(John Roberts)坦承,自己「從不閱讀電腦中的細小條文」。此外,企業得以隨時單方面修改服務條款,無需特別通知用戶或徵得其同意。這些條款通常會自動代表其他公司(合作企業、供應商、經銷商,以及廣告中間人等)與用戶簽約,卻未詳細列出他們的服務條款,也沒有為此負起責任。這些現象不僅對用戶構成傷害,更令人感到備受羞辱。這些「合約」將一種穩輸的終極退步狀態,強行加諸在使用者身上,法學教授南西.金(Nancy Kim)認為這些條款根本是「虐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