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李永得今(12)日表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預估下會期送至立法院,其中將對藝術品拍賣實行分離課稅,拍賣所得不再併入畫家個人綜合所得稅,預估修法通過後,有望將香港每年440億產值的拍賣市場,引進一半回台灣。
李永得今日邀集媒體舉行茶敘,表示下會期重點法案為《文獎條例》修法,包含出版業期盼已久的圖書免營業稅,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出版品申請ISBN、ESBN,資料便會登入文化部並給予免稅,這部分已經跟財政部討論過,目前還在建構程式,盼能在明年3月上路。
李永得並說明,《文獎條例》也將對藝術品拍賣實行分離課稅,過去蘇富比、佳士得等國際級拍賣廠商,曾來台灣找畫家拍賣,但因畫家事後遭到追稅,因此後來很少畫家願意參與,也讓2家國際級廠商都選擇搬去香港。
李永得解釋,目前拍賣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第一問題是繳稅的稅率無法當場得知,有可能併入後,藝術家負擔的稅率突然衝到20、30%,另外也有隱私問題,許多收藏家、拍賣家不希望交易、價格被知道,因此分離課稅會走類似證交稅的方式,由拍賣公司先扣繳給政府,稅率部分文化部會再跟財政部協商,另外也有跟法務部討論,在《洗錢防制法》部分列入藝術品拍賣,目前歐洲、日本都有完善防範制度,會依照國際規格進行。
李永得談到,目前台灣一年拍賣品市場產值約20億,香港有440億,其中一半買家、賣家其實都是台灣人,過去曾有趙無極畫作以1億9000餘萬元成交,買賣雙方都是台灣人,但因為在香港所以課不到稅,因此預估修法通過後,能引進200億市場規模,這對提升台灣畫家能見度、跟國際市場接軌都有幫助,還可以建立如藝術品倉儲等相關產業,拍賣期間也可帶動旅館、餐廳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