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總統蔡英文為了實現2016年的競選承諾,即提出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的政見,蔡英文為了「追趕進度」,不顧市民反對強制徵收位於臺北市松山區的幸福農場,並且預計在交通已經相當壅塞的臺北市東湖地區蓋社會住宅。如此的政策規劃到最後的政策實施,恐怕遭至民眾的抵抗。
台北市松山區的幸福農場現階段作為公園綠地使用;臺北市東湖地區現址為大型平用停車場。中央若要在這兩個地區設置公宅,必須先建構出問題本身之後才會到政策規劃的階段,而非直接進入政策規劃,也就是說應事先瞭解當地民眾的問題,之後在政策規劃時必須納入當時民眾的建議。
公園綠地屬於公共財,全民皆可享有
強制徵收松山區幸福農場這塊公園綠地,是否會讓臺北市都市公園變得更少,公園是屬於公共財,全民皆可以使用享受其利益,但若設置公宅後是否就不利於民?甚至可能有利於特定民眾。
設置公宅反而帶來當地交通的不方便性
現階段東湖地區已經無法再興建更多的停車場,若設置公宅反而衝擊當地交通,讓碩果僅存的停車場變得更加稀少。而且就算在此設置公宅,若對於交通的規畫沒有配套措施的話,可能會更加深當地居民的抱怨。
臺北市已做過交通評分,中央卻視而不見
臺北市議員李明賢指出臺北市東湖的交通評分處於極低分的E和F分,而中央卻視而不見。若已知設置公宅會衝擊當地交通,甚至有客觀數據作為判斷,中央仍執意要蓋,這反而是一種不理性的政治判斷而非是一種做正確理性選擇的政策判斷。
中央應傾聽地方需求,而非執意貫徹總統意志
雖然當初總統對於設置社會住宅的政見很重要,也看得出來蔡英文總統想要貫徹的決心,但是政見歸政見,政見可以是天方夜譚、天馬行空有創意的,但是若要實際付諸實施勢必得面對諸多的問題,如設置公宅後可能會影響到的人事物,中央應傾聽地方的問題及需求,而非執意貫徹意志。
因此,中央必須與受該政策影響的利害關係人作溝通與協調。再從相關的意見中作修正,如此,先釐清問題本身之後再規劃設計政策;持平而論,未來到政策實施及評估,受到民眾抗拒的聲音才會降低。然而,中央若是設置公宅後,也會有後端設置公宅後的問題,簡言之,可以分成三個階段:(1)興建前的規劃階段(2)興建中的階段(3)興建後的評估階段。
上述所探討關於中央設置公宅的議題屬於第一個興建前的階段;然而,臺北市已有一些已完工甚至有住戶入住的公宅,像是臺北市文山區的興隆公宅,但可以發現興隆公宅有後面兩個階段的問題,一是施工品質的問題;二是住戶品質問題,或許,這些問題也可能導致民眾不會選擇以此作為居住地,反而政府蓋了公宅卻沒有人想住的窘境。因此,筆者認為中央在設置公宅時應併同前後階段作一系統性的思考並與地方作溝通與協調,而非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應該要做一個整套的政策模擬與預評估,如此,政策實施才會深得民心。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公行所碩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