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過很多女性移工來台灣被覺得『為了錢什麼都可以』,所以碰到性侵案件,雇主也會覺得說給錢就可以抱抱、甚至發生關係──從這邊可以看出,很多台灣人會覺得對女性移工是『只要有錢,就可以買到他們想要的』……」
前後遭到5名雇主性騷擾、性侵,卻沒有一件告得成,檢察官甚至採信仲介說法,質疑她被性侵後為何「看起來很開心」──這是台灣破25萬名外籍看護工時常面臨的求助無門活地獄。長期服務移工的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副主任鄭珍真受訪時,便一再感嘆:移工真的沒有被當「人」看。
當一個外籍看護工被性侵,雇主覺得塞紅包就可以、仲介收到長長的求救訊息卻已讀不回、上調解以後說「她說被性騷擾是因為想換雇主」,檢察官也往往不相信她們,甚至質疑「為什麼不咬斷對方陰莖」、「為什麼仲介說妳看起來很開心」,受傷的她們無處申冤、再次被司法推落,這時群眾協會的工作人員鄭珍真、蕭以采、Lina便時常疲於奔走,極為艱辛地修復移工破碎的心、難以停止的惡夢。
雇主勒令「不准鎖房門」致看護工清晨慘遭指侵 傳訊息向仲介求救卻換來「已讀不回」
2016年9月,一名遭雇主性侵的印尼籍看護工側錄受害過程向友人求救,之後影片被貼上youtue、引起國際關注與印尼民眾怒火。雖然該名雇主遭判刑,然而在群眾協會的工作人員看來,這條討公道的路,通常都是很難,很難。
在鄭珍真看來,外籍看護工要告性侵,第一會面臨的困難就是「沒有證據」,畢竟事件都是發生在家庭裡頭,自然沒有監視器,就算有,雇主也不可能提供。一旁的Lina舉例,最近處理的案件是一個看護工A被半身不遂的阿公性騷擾,坐著也能摸她胸部、甚至露他的「鳥鳥」要她看,然而當A跟雇主、即阿公的家人反應,雇主回:「妳就打她啊!」A當然不可能打阿公、打了會被告,當A投訴1955,雇主又要她撤銷,「不然我遣返妳」──這一切,都沒有錄影。
即便在案發當下有錄影,鄭珍真說,許多看護工也會因此被告「妨害秘密」。鄭珍真碰過一位看護工只是蒐證錄影給雇主、給仲介看,沒想到當協會協助看護工提告,就被雇主反告妨害秘密了。
「這種案件一般不會成,他只要沒有把蒐證到的證據公開到網路上,只有給仲介跟給勞工局看,通常是告不成……」鄭珍真說,一旁的蕭以采卻嘆:「還是要跑法院啊!」鄭珍真在受訪當天就是早上剛跑完妨害秘密、下午再跑一場性騷擾案件,被侵犯的看護工也要這樣跑,每一次都是折磨。
至於仲介或雇主的態度,鄭珍真嘆,其實很多時候仲介與雇主對性騷擾的概念都是很模糊的:「他們會覺得沒有證據就不構成性騷擾,他會說你就忍耐……移工朋友最大困難是碰到冷處理,就算你提供證據,他會請你打1955、自己報警,我會想說,連證據都有了你還不敢處理,那什麼時候才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