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最蠢的反對!朝野共謀大放送 「前瞻」從此綿綿無絕期?

2017-07-07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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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前人未做到的事,不表示後人做不到,然而,不給後人再一次機會,國家建設就因此停頓嗎?不編特別預算,國家建設就不能發展嗎?值得觀察的是,在前瞻特別條例通過後,行政院會送出什麼模樣的特別預算?這些被特別預算匡出的建設和下會期要提送到立法院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是以什麼標準區分何者為「特別」何者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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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未擋住前瞻基礎建設條例,國民黨遭支持者電話打爆,國民黨團6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方炳超攝).jpg
w未擋住前瞻基礎建設條例,國民黨遭支持者電話打爆,國民黨團6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方炳超攝).jpg

法律施行不是行政院發言人說了算

「特別預算」該不該編列,不是朝野攻防的二分法,三次政黨輪替特別預算成慣例的經驗,說明一件事,一旦執政不論任何政黨對擴大資源分配,都有無法克制的飢渴,藍綠皆然,講起「建設」就是一頂不能摘掉的帽子,這次更「特別」,既要「前瞻」還有「基礎」,期程金額攔腰砍半,但看不出來項目與結構是否調整,換言之,前瞻不夠前瞻的問題,並未因此改變。

最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特別澄清,「會從嚴解釋,不會沒完沒了」,依照前特別條例第七條的精神「特別預算不會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徐國勇有言在先是必要的,但法律條文不是行政院發言人說了算,該條例沒有落日條款是事實,以謝長廷任內編列的八年八百億治水預算特別條例而言,就明定「施行期間八年」,沒有討論空間;至於第七條也僅敘明四年為期,上限四千二百億,期滿之後續預算和期程,「經立法院同意,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換言之,只要立法院同意,依法律條文就是可以每四年送立法院一次。除非立法院在審查特別預算案同時,再將公布的特別條例同步修法增列落日條款,又或者期待到期後,屆時的朝野立委還記得把法給廢了。

前瞻特別條例已過,電話被打爆的國民黨立委聲言,不排除「杯葛」行政院長林全的預算案報告,與其沒頭沒腦的佔領主席台,不如好好站在發言台,把什麼才是「前瞻項目」的道理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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