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黃偉哲23日出席資深志工表揚活動時,因上台頒獎時未配戴口罩,違反台南市自17日起執行之室內戴口罩規定,台南市衛生局今(24)日裁處黃偉哲3000元的罰單,為台南市、亦是全台首張罰單,黃偉哲則表示會盡速繳款,且表示會從嚴處理室內未戴口罩案件。
黃偉哲23日出席位於東區的崇學國小舉辦的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台下民眾質疑黃偉哲上台頒獎時未配戴口罩,且有影像為證,對此市府說明,黃偉哲當時是應要求短暫拿下口罩留影,時間短暫,但引發質疑,衛生局調查後開出執行室內戴口罩規定的第1張罰單,罰款3000元,黃偉哲表示收到罰單後會立刻繳交。
黃偉哲表示,雖然醫師曾說在室內短暫15分鐘內拿下口罩是沒關係,但為避免灰色地帶、取締困難及有人趁機鑽漏洞,仍從嚴處理。黃偉哲更說,從今以後,依據中央規定,將除去灰色地帶,在8大場所皆須戴口罩,餐廳內用餐時則可拿下來。
黃偉哲說,市長帶頭做,且市長也被處分了,所以未來就無空間、無特權,亦無包庇情形,他呼籲大家做好防疫,在室內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