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擔心民眾「看太多中國節目受影響」,就更是大笑話,因為國內的陸劇早已充斥、各種管制內或是「管制外」(如著名的安博盒子)的平台不知凡幾,台灣人難道還有少看陸劇嗎?民眾又豈會低能到看了陸劇就「心向祖國」?台灣又是何時缺乏自信到連一個中國的OTT平台都要怕了?
在禁止落地後,即使政府不關心消費者權益問題,不過沒落地就代表許多正常、該有的管理、稅收、就業機會,也都不會「落地」,當然,原本平台對台灣的影劇內容投資也會少甚至歸零─過去幾年愛奇藝投資在台灣內容上的經費已超過10億。
禁淘寶台灣的情況其實類似,同樣是看不到太多好處,但壞處則很明顯─原本淘寶台灣對協助本地小店銷售海外是有正面幫助,在台落地登記稅籍後其營業稅、營所稅都逃不掉。禁掉後好處沒了,只是逼著民眾去對岸的淘寶網上去「淘貨」罷了。
至於官方所說所謂的「對等互惠」、彼此開放原則,就不必太強調了,因為兩岸對貨物與服務的開放確實處於不對的狀態,但卻是對岸開放得比台灣多,最明顯的是台灣還禁止近千項中國農產品進口,台灣也因這種「不對等」每年享有對中國七、八百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對岸是管制言論、內容的國家,要其開放OTT難度高,但台灣對是否該開放對岸OTT,該思考本身的需要與利益,對等原則不是重點更非關鍵,因為現實情況就是不對等。
開放或禁止幾家中資企業,其實是小事一件,對台灣經濟與產業影響都有限。但在掄大刀砍愛奇藝、淘寶時、隱然往兩岸脫鉤走時,蔡政府該先想清楚台灣經濟與產業的利益到底在那裡?算計一下脫鉤對台灣的利弊得失如何?在「台灣利益」前提下又要如何建構未來幾年的兩岸產業、經貿關係?別大刀亂掄一氣反而砍傷自己的經濟命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