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於5月宣告通姦除罪化,日前台北地院依大法官解釋意旨,一名黃姓人妻對第三者提告求償50萬元,最後只判賠10萬,引發討論。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對此直呼,判賠10萬元比二手車還便宜,質疑通姦除罪化後,台灣將變成通姦者的天堂,更稱「婚姻家庭的守護得不到政府及法律的支持,法律似乎站在小三小王那一邊」。
日前有媒體報導,一名黃姓人妻對介入婚姻的第三者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官在判決中,引述黃昭元大法官在釋字第791號解釋所提出的協同意見書內容,表示該名人妻只告第三者無助於修補婚姻,因此人妻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最後僅判賠10萬元。
對此,曾獻瑩26日在臉書發文,直呼這是「不公義的通姦除罪、不公義的法官判決」,認為通姦已經無罪後,要向介入婚姻的第三者求償可說是難如登天,許多人表示通姦除罪化後,還有民事訴訟可以保護元配,但現在那些人都不見了。
曾獻瑩表示,在此案例中,元配被背叛,除了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折磨,還要冒著可能被第三者反告妨礙秘密等罪的風險,憑己力收集證據,最後得到的是法官判賠10萬元。曾獻瑩認為,法官覺得獲得精神賠償也無法維持原來的婚姻關係,因此只判賠10萬元;若依同樣的邏輯,「殺人案也可能這樣判:就算判處死刑,也沒有辦法使被害者復生,所以只關10天就釋放好了」。
曾獻瑩批評,照此趨勢演變下去,台灣將變成通姦者的天堂,「婚姻家庭的守護得不到政府及法律的支持,法律似乎站在小三小王那一邊,不公義的判決四處橫生」,誰來為受傷的元配及丈夫、家庭親人、孩子,為他們討回公道。不過也有網友留言指出,在保留刑事的情況下,提告也不會讓元配得到賠償金,批評曾獻瑩「這風向也帶得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