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黨產條例》合憲解釋後,黨產會認為當初聲請釋憲的7名法官有偏頗之虞,2日聲請應迴避其目前審理的9件黨產訴訟案。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將分案由7名法官以外的合議庭審理裁定准駁,而原訂10日的黨產案開庭取消。
黨產會先前依據《黨產條例》,認定婦聯會跟中投等6個組織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並凍結其資產,但6個組織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承審法官以《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會議日前已做出釋字第793條解釋,宣告《黨產條例》條文全部合憲。
黨產會2日表示,當初聲請釋憲的北高行法官鍾啟煒、李君豪、陳金圍、畢乃俊、陳心弘、林麗真及林淑婷等7人,對黨產會組成、追討黨產等均表達反對立場,若續行審判,客觀上有偏頗疑慮,因此聲請迴避相關不當黨產案件的審判。
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已收到聲請狀,將分「聲」字案件,由被聲請迴避7名法官以外的合議庭審理,以裁定准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