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川普就任美國總統以來,假新聞一詞持續成為政治與傳播領域的關鍵字,為奪取詮釋權的制高點,論戰各方對假新聞給出截然相反的定義:一方說法(美國主要傳媒集團)指涉的是未經媒體證實而流傳的網路謠言;另一方說法(川普)指涉的則是傳播媒體本身的不實報導。
其實,謠言與不實報導皆由來已久,在疊加社群平台深入人們生活而產生加成效應後,影響力迅速膨脹,其所造成的傷害與扭曲才引起廣泛的重視。對此,台灣社會並不陌生,與其糾結在假新聞的混淆定義中,我們將當前充斥著片面、誤導性消息的社會情境稱之為「資訊的霧霾」,可能更為貼切。
人們的知識與資訊來源已經愈發依賴於社群平台,社群平台發文的字數篇幅制約,使得深入、完整的思辨過程注定被排除,促使整個社群平台往片面之詞的環境傾斜;各社群彼此原本同質性已高,一再分享、轉貼與自己想法類似的片面短文,社群平台再根據用戶先前的行為,量化篩選、推送其臆測用戶想看的資訊內容。長期潛移默化之下,促使許多人的資訊接收習慣已形成偏好標題聳動、內容片面的極短文,遂形成所謂的「過濾泡泡」或「同溫層」小圈圈。
社群平台或虛擬網路充滿著片面之見與各種評價泡沫,而標榜身為社會公器的大眾傳播媒體又是如何呢?
雖然的確有不少人選擇透過社群平台接收資訊,但憑藉著過去數十年所建構起的基礎設施,大眾傳播媒體現階段仍然是整個社會最主要的資訊中介,是社會基盤人民接收資訊的最重要管道。
媒體之所以是社會公器,在於大眾傳播媒體與社會視聽群體之間隱含著代理關係,可說是我們的資訊代理人。社會群體基於信任,將解讀事態的版面(實質上便是解讀的權力)交與大眾媒體,由其代理全社會,辨別專業的資訊源,公正的進行資訊篩檢、解讀、定調、放大,再透過大眾傳播基礎設施投放到視聽群眾的生活場域,社會群體受其影響,逐步形成輿論,從而做出選擇。因此,新聞專業要求必須秉持中立客觀、正反俱呈。
當前許多問題的癥結,在於部分媒體本身已深具特定立場,為了影響公眾選擇,反過來長期提供偏頗的歸因解讀,本質上,這便是大眾傳播媒體的代理問題。台灣當今的媒體環境,即使已抽離黨、政、軍曾經有過的控制,卻在競逐收視率、點擊率等代之而起的傳導機制作用下,走入二條歧路:
一方面沾沾自喜於用假議題製造對立、操弄社會輿論風向,以不受監督的無冕之王自居;或獨厚特定政治人物,讓其欽點的媒體寵兒不成比例的反覆曝光、美化吹捧,反而自甘成為傳聲筒、化妝師。
另一方面,或許由於網路言論特別方便取得,也或許為譁眾取寵,大眾傳播媒體以蒐羅社群平台上的網路話題、碎片化訊息為業,或隨意引述網友眾口爍金、單方面、未必成熟的意見,並堂而皇之也稱之為新聞。以點擊率做為新聞價值的標準,而非以真實價值為依歸,新聞報導已經異化成追逐流行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