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書弘觀點:假新聞瀰漫形同資訊的霧霾,我們要怪誰?

2017-07-20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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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稱大眾傳播媒體是社會的皮膚,網路本質上具有媒體屬性,從屬性來看,相較之下,網路才比較像社會的皮膚。筆者認為大眾傳播媒體則更像是「社會的水晶體」,我們賦予大眾傳播媒體除了要代為感知外在變化外,更重要的是正確對焦的責任,從社會大眾的視角出發,協助認知事實,既不能搬弄是非、也不應總是聚焦在假議題、誤導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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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媒體一旦脫離新聞專業與倫理,不能秉持「闡明真理、揭露醜惡」的精神、並堅守平衡報導,則已違反擔當社會公器的前提,從根本上失去對大眾傳播資訊的正當性。其結果,是使我們的社會瀰漫著誤導性資訊,如同「資訊的霧霾」。

維基百科創辦人威爾斯,創立群眾募資新聞網站希望對抗假新聞。(圖/Joi Ito@wikipediaCCBY2.0)
維基百科創辦人威爾斯,創立群眾募資新聞網站希望對抗假新聞。(圖/Joi Ito@wikipediaCCBY2.0)

氣象上的霧霾指的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量汙染物懸浮微粒與氣溶膠,與水汽相結合而瞬間讓整座城市能見度陡降,變得陰沉灰暗,本文借用其義。

霧霾的共通特性有三,初期不易察覺、遮蔽視線、有毒。

新聞媒體與網路資訊已經像空氣一般,環繞在我們生活周遭,成為習已為常的一部分,因此,是非不分的媒體與網路生態,就像霧霾,遮蔽我們的視線、混淆我們的視聽,初期未能察覺,後期便深受其害;對受到媒體與網路霸凌的人而言,傷害更是無遠弗屆、無孔不入。

霧霾並不直接造成立即的致命危險,只是令人懷念清新晴朗的蒼穹,霧霾之下仍然可以繼續活著,只是積久成疾,而且會感到長期的窒息,實在很諷刺吧。

如美國反省媒體角色的先驅者李普曼(W.Lippmann)所指出,新聞界提供真實可靠的資訊對公民社會代議制民主非常重要。但在資訊的霧霾環境下,多數是出於思考的迷失、或可能是因為不夠瞭解、或收取置入行銷利益而大量傳播誤導性資訊,整個社會僅存可協助人們判斷的第三方客觀報導已如鳳毛麟角。

我們能怎麼做?

首先是對自己負責,看網路懶人包便草率決定立場,跟只聽上市公司片面之詞就草率買賣股票一樣,很難不受傷。

再者,不要只是被動接收資訊,在網路如此便利的時代,應該善用網路,主動依自己需要深入蒐集資訊。

更重要的,是要自主思考。

盲目,總是要付出代價,只是資訊霧霾的代價:是矇蔽自己、並使他人痛苦,這代價並非以金錢呈現,但損失將遠比金錢更沉重。

*作者為前投信海外投資長,歷史學人,私塾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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