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台灣道教界對於政府即將實施的「管制」非常在意,認為所謂的「減香」活動,只是剛開始而已,因此醞釀要反制政府。當然也有許多人認為,這次的謠言,其實是受到某些境外勢力影響所導致。基於台灣的道教信仰大部分都是從中國而來,也有人說過「兩岸一家親」,所以我們一定要瞭解中國政府如何對待宗教。
馬克斯有句名言,「宗教是人民的鴉片。」是以宗教這種活動,基於中國是社會主義大國,是必須納入管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主張,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已經相當不容易,因此嚴格管理是必要的。原則上,燒香不是一件重要的事,畢竟霾霧與燒香比較,前者比較需要管制。更何況,燒香,在台灣不用錢,在中國的寺廟,可要算不同價錢。每種不同的香,代表不同的誠意,也有不同的價位,不然怎麼能稱得上香油錢?我們來看看,中國政府管理宗教的方式。
原則上,所有的宗教都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社會主義建設,不得有不愛黨、不愛國的行為,否則依法究辦。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歸零龜苓膏,這是不存在的,也是最高的指導原則。在此原則下,所有的宗教活動,當然都應該在黨與國家的控制之下。根據宗教事務條例、道教宮觀管理辦法的規定,在中國進行宗教活動,必須要符合下列規定:
1.一般人不可以任意從事宗教活動
所有的宗教活動場所,都要事先申請通過,政府才會發給「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如果沒有證件,就不得從事任何宗教活動或募款。
2.宗教要建立健全的財務、會計、人事等制度與報告,提供政府監督。
宗教團體的所有土地、房屋,都要向政府登記,而且不可以做為私人投資使用。財務報告要呈給政府,還要向信眾公布。
3.只有宗教團體才可以進行大型宗教塑像
而且要經過政府同意,個人不可以私自塑像。如果要在宗教場地做商業活動,例如拍片或辦展覽,也要政府機關同意。
4.宗教團體人員
必須經過政府備案,才可以從事宗教活動。
5.宗教活動,必須根據政府規定辦理,不可以自創新招。
要舉辦大型宗教活動,就要提前30天向政府機關申請,政府可以拒絕。擅自舉辦活動者,政府可以勒令停止,如有所得要沒收,還可以處以三倍罰鍰。
6.未經政府同意
不可以組團去國外聖地參訪,違者沒收團費所得,並且處以三倍罰鍰。
7.要修道
必須滿18歲,品德良好並且考察兩年以後,才可以在道觀居住,道觀不可以收留別的道觀的道士,不可以私自作法事或化緣。
8.道教的功德箱、捐款箱都必須指定三人管理。
功德箱、捐款箱開啟時,三人應同時在場,點清捐款數額,經登記後交本場所財務人員入帳。宮觀的一切經濟收入都必須納入財會帳目。宮觀應開立單位銀行結算帳戶,將經濟收入及時存入該單位結算帳戶。
9.宗教場所內
不得從事擾亂社會治安、騙人騙財和危害公眾身心健康的違法亂紀活動;不得強拉或誘惑遊客和信教群眾花高價燒高香;不得將宮觀或殿堂承包給任何企業或個人經營。
10.寺廟的管理成員
應由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愛國愛教、遵紀守法、道風純正、辦事公道、身體健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道教學識的道士擔任。
其實我覺得這樣的管制不錯。大家想想,不會再有神棍在路邊就可以成立一間宮廟,宣稱自己代表龍王或是什麼王爺之類的。再也看不到四處都有人蓋大型神明塑像,只有寺廟經過申請才能蓋。要辦宗教活動,要經過政府同意,沒同意就舉辦,可以沒收活動經費。香油錢有嚴格的監督,不會莫名其妙進入主委的戶頭裡,而以後要當宗教大師,都要有政府頒發證件,不然就可以取締,再也不會有自稱大師的人隨意舉辦宗教活動。每個宮廟的主委,都必須擁護政府,不會隨意上街頭,擾亂治安。
嗯?你不贊成?中國都在大霾霧了,台灣還在小減香?如果你認為,中國的作法是錯的,為什麼你想強調台灣政府想要控制宗教?控制宗教?坦白說,在台灣,你真的以為誰控制得了誰?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