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披露中部高中生性侵事件 監委申請調查:已侵害兒少權益,申請自動調查

2020-09-16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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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部地區某校高中生經社群媒體披露發生性侵事件,引發網路媒體及論壇關注,監委葉大華等人將進行調查。(盧逸峰攝)

近日中部地區某校高中生經社群媒體披露發生性侵事件,引發網路媒體及論壇關注,監委葉大華等人將進行調查。(盧逸峰攝)

監委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今(16)日晚上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中部地區某校高中生經社群媒體披露發生性侵事件,引發網路媒體及論壇關注,案件細節遭網路爆料平台揭露後,立即煽動社會大眾情緒,網路負面評論如潮,大批網友群起人肉搜索,部分媒體跟進度大幅報導,導致未成年加害者及被害者個資過度暴露,造成未成年當事人隱私侵害,未來恐難以順利回歸學校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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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指出,尤其相關報導引發該校學生被負面標籤與網路霸凌,遭受社會大眾歧視、謾罵,使該校師生承受巨大壓力。三監委認為,近日網路媒體披露某校高中生性侵事件已嚴重侵害兒少權益,他們申請自動調查,呼籲各界理性節制、媒體應自律,勿傷及無辜之人。

三監委強調,該案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各界應持理性監督態度關注此案,站在維護兒童人權之立場,呼籲各界應理性節制,媒體應自律,切勿助長網路霸凌、媒體公審傷及無辜之人。

三監委表示,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16條,兒少隱私權應受保障,其榮譽與名譽亦不可受非法侵害,台灣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均有相關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兒少保護或少年事件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

三監委指出,是為保護兒少隱私權益避免二度傷害,不論是加害者或受害者均應受到本條法律保護,以使雙方不受媒體及大眾干擾,讓雙方當事人能夠透過適當的法律程序及輔導機制,釐清案情還其公道、平撫案後情緒、在支持系統的幫助下能早日回歸校園生活。

三監委呼籲,民眾理性節制,勿再轉發當事人個資相關訊息,以免觸法,更提醒社會大眾、網路、媒體自律,共同維護兒少人權是整體社會的責任,對於相關事件報導已引起媒體公審與網路霸凌效應,主管機關教育部是否依循相關校園事件媒體回應機制,善盡把關之責。

三監委也說,針對各界所質疑學校處理過程是否有權勢議題介入本案,未來媒體公審及網路霸凌侵害兒少權益的問責制度,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何強化相關把關成效等,他們甚表關切,申請自動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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