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申請地價稅的優惠稅率,尤其過去一年有不少民眾購屋,近年又有不少新房屋交屋,甚至是透過繼承與贈與取得不動產,符合申請條件的民眾應該把握最後幾天,趕快提出申請,地價稅的優惠稅率與一般稅率兩者相差至少四倍。
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的土地,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過去一年的建物移轉包括買賣、拍賣、贈與、繼承與其它,總計超過40萬棟,尤其是近年有許多新房子交屋,與繼承的數量每年創高,新取得房屋的屋主若符合申請條件,都應該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而且現在申請的程序很簡便,只要上網填寫資料與上傳相關文件,省時又省力。
必須同時符合五大要件,缺一不可
根據相關統計,近年地價稅明顯增加期間,是2013年從前一年度的627億元增加到708.3億元,2016年更大幅調增到938.9億元,去年則維持在919億元,而稅收最高的仍是地價最高的台北市,去年地價稅收達272.7億元。
地價稅的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二者相差至少4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1.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的住宅用地。
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5.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