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米爾斯海默的分析架構,美國既然決定全力阻止中國成為區域霸權,必定會聯合中國的鄰國一同為之。霸權衝突的攤牌時刻,自然是雙方兵戎相見。不過美國政府與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79年建交後,其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1954年所簽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也隨之終止、關閉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USTDC)、所有駐台美軍撤走,並且對是否出兵護台一事上保持「戰略模糊」,不願給出明確答案。
美國為了顧及北京的「一個中國」原則,在台美斷交後所訂立《台灣關係法》中只願提供「防禦性武器」,在1982年中美所簽署的《八一七公報》(《中美就解決美國向台出售武器問題的公告》)中,美國更應允北京「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準」、「逐步減少對台灣的軍售,一段時間後將有最終的解決」。
當然美國為了安撫北京的《八一七公報》,從未切實履行。美國與台灣斷交的那一年(1979),就宣布了48架F-5E戰機以及小牛飛彈的對台軍售案,往後包括陽字號驅逐艦、M110自走砲、SM-1與SM-2防空飛彈、P-3C反潛巡邏機、F-16、阿帕契、愛國者飛彈等,都是美國陸續賣給台灣的重要武器,從來也沒有「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準」。但是《台灣關係法》所劃下的「防衛性武器」紅線,卻始終是美國政府與國會謹守的軍售台灣底線。除了保持對兩岸事務的距離,也維繫了美國的「戰略模糊」態度。
不過《紐約時報》日前指出,蔡英文在本屆總統大選擊敗較為親中的韓國瑜並且連任總統後,中國在台灣附近的軍事活動顯然升級,川普政府也決定出售讓台灣可以直接攻擊中國地面目標的武器——AGM-84H/K(SLAM-ER)遠距攻陸型魚叉飛彈,不再謹守《台灣關係法》的限制。《紐時》還說,由於支持台灣是美國在亞洲制衡中國的重要一環,美國國會目前更是普遍支持台灣,因此這筆敏感的軍售案過關難度不大,更是美國近年最重要的一筆對台軍售案。
《紐時》指出,射程將近300公里的AGM-84H/K不但能攻擊試圖穿越台海的軍艦、更可直接攻擊中國的地面目標,掛載於台灣的F-16之後,對於中國的威脅將更為深入內陸。台灣空軍過去也曾獲得AGM-84L(Harpoon Block II、即攻陸型空射魚叉飛彈),但AGM-84L的射程不到一百公里,對中國的地面目標威脅有限M,這回的AGM-84H/K射程大為增加,顯然已非「防禦性武器」。若從米爾斯海默的「攻勢現實主義」看來,這也是中國「非和平崛起」的當然後果。